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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互联网社区,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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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iesans · 2020-07-02 10:29:33 +08:00 · 1951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1633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首发钛媒体

    文章链接: https://www.tmtpost.com/4511234.html

    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到今天,互联网逐步渗透进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十年为一个单位去观察,可以发现,国内互联网的发展历史,和现实社会中的几个阶段颇为相似。

    1990 年——2000 年,是互联网的初级普及阶段。互联网刚刚进入人们的视线,新鲜、好奇、上瘾,网民数量逐年增多,但总体而言,人们在信息化所构筑的网络社会里,还处在温饱期。

    2000 年——2010 年,是互联网的蓬勃发展阶段。挤掉了世纪初的泡沫,互联网公司以更健康的方式运营,为广大网友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网站及应用,网民在其中的参与感也越来越强,这是小康期。

    2010 年——2020 年,是互联网的全面渗透阶段。伴随着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的发展,互联网走出了一片新的天地,从线上到线下、从五环内到五环外、从小众到大众、从国内到国际,这可以说是全民小康时期。

    接下来的十年,互联网该去向哪里?

    我想你心里应该已经有了答案。

    不管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会,发展路径其实总是相似的。接下来的十年,需要解决的,就是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信息化发展之间的矛盾。

    “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能不能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需要”到底是什么样的需要呢?

    我们来试试。

    在《“B 站越来越变味儿了”》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B 站与用户之间的亲密关系一直是人们乐于讨论的一个现象。 到底为什么 B 站能那么准地踩中用户的需求和心理?为什么 B 站的活动总是能引发“聚众狂欢”?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B 站成功打造了“社区”的概念,他们与用户的关系很像物业与居民。

    在这段话里,作者把 B 站与用户的关系比喻成物业与居民,嗯,怎么说,这个比喻又好又不好。

    现在的 B 站,正在经历破圈、出圈,处在上升期。因此,B 站格外重视和用户的关系。在一众互联网社区里,就和用户的关系这方面而言,当前上升期的 B 站算得上是优等生、模范生了。

    而同样的路,上升期的贴吧、豆瓣、知乎曾经也都走过,彼时也是赞誉一片,直追“社区之光”。可现在的情形如何,大家也都看在眼里,一提起就难免生出“往事不可追”的惆怅。

    B 站如果不想重蹈覆辙,首先要反思的,可能就是它和用户之间“物业与居民般的关系”。

    为什么?

    1 、内容运营专员

    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

    传统企业的实体产品,卖给顾客,顾客就是一个消费者,角色比较纯粹。

    互联网企业的产品,多是网站、APP 等应用,这些应用只是一个壳,用户 A 在这个壳里发了一个贴子产生了内容,用户 B 进来后与 A 互动,对用户 B 来说,“壳 + A 的贴子”组合而成的网站,才是吸引他前来体验、消费的产品。“壳 + A 的贴子 + B 的互动”组合而成的网站,又是吸引 C 前来体验、消费的产品。反反复复无穷尽也。

    每一个网友,既是网站这个产品的消费者,也是网站这个产品的创建者、运营者。一人分饰多角。

    起点的本章说,可谓此中翘楚。有常年看盗版的网友,在本章说面世后,毅然放弃盗版转投正版,只为了参与本章说的沙雕对话。这就让“小说网站”在原本 网站的壳 + 众多小说 之外,又多了 本章说 这个组成元素。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网友既是网站这个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也是创建者”的例子。

    可以说,每一个贡献过内容和互动的网友,都是网站非正式的内容运营专员。

    那么,互联网企业因此而得到的利润,是否有一部分天然就应该是属于全体网友的?

    也就是,网站和网友,利益共享。

    2 、租客委员会

    把社区和网友的关系比喻成物业和业主,好的地方在于:理想化的赋予了网友作为业主,在社区(网站)里的所有权——住的房子是自己的,弱化了社区(网站)的地位——作为物业只是一个服务公司,对社区并没有所有权。当然,这是绝对理想化的场景。

    实际上呢,互联网企业对网站(社区)才是完全掌控的一方,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都在企业手里,网友更像是社区里的租客。

    “在社区里我说了算,如果你不能遵守我定下的规矩,对不起,请你离开。”

    B 站的初心也许是好的,想让网友在社区里有归属感,体会到家的温暖,并且矮化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为网友们服务的大管家。但是无论这些表达听起来有多么美好,都改变不了“它才是社区所有权的掌控者,网友只是租客”的现实。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贴吧、豆瓣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可不能就这样弃如敝履啊。

    贴吧和豆瓣衰退的理由有很多,许多文章都分析过,但是我个人觉得它们衰退的本质都是同一个:当社区发展的方向与网友的需要不一致时,掌控权和决策权完全捏在公司和创始人的手里,网友并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双方之间缺少良好的沟通缓冲机制。公司和创始人一意孤行下,社区脱离网友的期待,最终,租客必然退房、另寻他处。

    在现实中,有的小区只需要物业和业主这简单的一层关系就能很好的运转,而有的小区,就需要在物业和业主之间加一道保险才能够很好的运转。

    这道保险,就是业委会。

    在小区属于全体业主这个公认的法理条件下,有的小区尚且需要组织业委会来为全体业主争取权益;更不用说现在大家都默认,网站是完全属于互联网公司的资产,在这个大背景下,网友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渠道与公司进行角力的。

    这么多年,网友似乎也都习惯了,“不与网站角力,只是用脚投票。”

    网友不是社区(网站)的业主,他们并没有花掉半生积蓄甚至是毕生积蓄买下一套房,然后就在此落地生根,与物业注定要相处经年。

    网友只是社区的租客,他们投入了一些金钱、精力、时间经营着自己的小窝,与天南海北的租客一起快活度日。高兴了就唱赞歌,不高兴了就挪窝,只对自己的归属感负责。

    帮助他们成立“租客委员会”(下文简称租委会),与他们分享权力,真正把社区变成自己的家园,尽可能的提升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我想,这是下一代互联网社区应该要尝试的事情。

    也就是,网站和网友,权责共享。

    “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里的“需要”,如果要我来概括,我会觉得是:网民在网络社会中,追求与网站利益共享、权责共享,共建美好和谐网络生活的需要。

    二享(利益共享、权责共享)的建立,是一个大工程,三言两语肯定不能完全讲清楚。但有这样几个地方,我觉得是可以先说一下的。

    1 、谁领导谁

    张小龙有一句话流传很广,“每天有一亿人教我怎么做产品”。

    类似的话,豆瓣创始人杨勃也说过。

    那么,如果成立了租委会,做产品的事,应该听谁的,怎么把握好这其中的度?

    产品的主导权要握在公司手里,这点无需动摇,否则就一定会产生混乱。但公司让渡权力给租委会的程度,可以随网站的阶段有一个不同。

    互联网社区,B 站、知乎、贴吧,这三个社区非常有代表性。B 站代表了成长期的社区;知乎代表了平稳期的社区;贴吧代表了衰退期的社区。

    假如 B 站让渡权力给租委会的程度是 20%,那么知乎可以是 40%,贴吧可以是 60%。一定是随着网站不同的阶段而发生变化,一成不变的话肯定就会走进死胡同。

    租委会当然不是灵丹妙药,不是说有了它之后,网站就能基业长青。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站该衰退还是会衰退,该死掉还是会死掉,租委会也不能阻止这种趋势。

    但租委会的存在,可以尽可能延缓衰退的到来,能更好的连接网站与网友的情感,让双方在夕阳下牵手凝视着离开、让怀念更加隽永,而不是闹得一地鸡毛后咬牙切齿地赌咒发誓“永久退出、谁爱玩谁玩”。

    2 、利益怎么分

    在没有觉醒“利益共享”之前,网站的商业化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惨惨戚戚的,但觉醒“利益共享”之后,网站商业化就可以做得坦荡一些——因为赚了钱,网友也都有份。

    但怎么分,是个大问题。

    常规的分配方式,是在赚到钱后,公司与租委会按期按量分配。但这里面就会有很多的问题。

    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把“利益共享”的理念直接融入到网站的基础玩法中,从一开始就铺好路,润物细无声。

    关于怎样把利益共享融入到基础玩法里,我写过许多文章分享过思路,比如这一篇《在广告市场中,分钱是一门艺术》,核心就是:普通用户看广告赚钱(和网站共享广告收入),然后付费给优质内容创作者。

    条条大路通罗马。在这条空白的跑道上,也希望有更多创业者参与进来,探索不同的方法。

    3 、AB 测试

    AB 测试被广泛应用于网站的产品运营。

    在社区官方和租委会的角力中,使用 AB 测试也能起到很好的疗效。

    比如,在主站,官方让渡权力 20%给租委会,但肯定还是会有部分网友不满意——觉得没有人比自己更懂社区运营,给他们足够权力的话,他们就能做到让社区再次伟大。但官方可不一定这样想。这时,官方可以开辟一个特区,在这个特区里,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租委会有更多自主管理的权力,比如 80%。一段时间后,主站和特区之间的效果对比,就可以为官方和所有网友提供一个更好的、直观的样例,为持续优化租委会的管理权限、参与程度提供依据。

    这就像是小区有 10 栋楼,物业管理 9 栋,业委会管理 1 栋,一段时间后,取长补短,收获更多经验,所有业主得到更好的服务。当然,这个成本要高得多,没办法实际操作。但在互联网社区里却是有条件去做尝试的。

    这样做的一个好处就是,即使网友对主站的一些活动或管理方式不满意,但仍然有一块地方留给他们自己去折腾,不至于轻易就流失到其他同类社区。

    其实,你能发现,租委会并不仅仅适用于互联网社区,对于大多数互联网产品都是适用的。

    但效果未知的事情,总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前进,更稳妥一些。

    互联网社区与租委会之间的适配性无疑更高,先用互联网社区这个“特区”来试行,为其他互联网产品打个样,这本身也是 AB 测试在更大范围上的应用。

    网络无战事,社区作先锋。

    ————

    我是队队邦创始人五陆。

    我的文章所有思路,都来自于我们创业的产品队队邦,也是我们将会尝试去做的事情。

    队队邦的产品开发及运营,目前还在 1.0,但“模式性”版本迭代规划,已到了 5.0 。

    《下一代互联网社区,离我们还有多远》描述的“权责共享”是 3.0 的思路。

    1.0 小队和网站共享广告收入

    3.0 权责共享

    4.0 线上之国

    这三个版本的思路已经写了文章分享出来,一起食用味道更佳,在我的微博 @ddb 五陆 可以看到文章合集。

    我们需要大家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如果你对租客委员会感兴趣,对权责分享感兴趣,或者对队队邦的其他思路感兴趣,可以联系我,我们一起把事情往前推一推。

    微博里有我的联系方式。

    谢谢。

    8 条回复    2020-07-06 11:46:21 +08:00
    xy2020
        1
    xy2020  
       2020-07-02 11:10:39 +08:00 via Android
    运营方法上的变化,很难撑的起“一代”的概念。

    我认为,下一代的社区是基于 5G (或更快的移动网络)和 AI 的社区,有点类似于《头号玩家》中的虚拟社会,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 AI 助理进行联系和交往。
    iConnect
        2
    iConnect  
       2020-07-02 11:11:17 +08:00 via Android
    只做了个 PC 版吗?移动端完全没适配?
    skenan
        3
    skenan  
       2020-07-02 11:53:07 +08:00
    有点空想社会主义的味道....

    只要有分钱这个概念,社区就不可能健康...
    594duck
        4
    594duck  
       2020-07-03 14:39:39 +08:00   ❤️ 1
    @xy2020 老哥,现在 5G 和 AI 基本等同骗子,以后吹的时候还请走点心。
    diesans
        5
    diesans  
    OP
       2020-07-06 11:38:36 +08:00
    @iConnect

    目前做了网站和小程序。普通用户使用小程序为主。微信小程序搜“队队邦”可以搜到。
    diesans
        6
    diesans  
    OP
       2020-07-06 11:40:45 +08:00
    @skenan

    无论“看广告让用户免费看正版小说”的连尚文学,还是在聊天 /看新闻 /购物 /玩游戏中都能有收益的聊天宝,抑或趣头条、购物返现、APP 锁屏广告、视频广告、移动游戏实物奖励等,本质都是分钱给网友,且钱的来源不一而足,有广告商的钱、有合作方的钱、有融资的钱。但“分钱”,是一门艺术。
    ……

    摘自《在广告市场中,分钱是一门艺术》,2019.01.16 虎嗅首发

    文章链接: https://www.huxiu.com/article/281546.html
    diesans
        7
    diesans  
    OP
       2020-07-06 11:42:27 +08:00
    @xy2020

    恩。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都是给大自然母亲增添多样性的试验方法。多多益善。
    diesans
        8
    diesans  
    OP
       2020-07-06 11:46:21 +08:00
    @skenan

    再补充一点。

    可是,广告商不是网文的敌人,反而是金主、是救星、是助燃剂,是网文行业的命运之光。广告商的角色永远存在,广告预算基本恒定,对网文行业来讲、对作者们来讲,广告商是光还是尘,不取决于他们本身,而取决于其参与方式,也就是玩法,亦即模式,或者说规则。
    ……

    摘自《网文复兴,有第三条路吗?》,2020.05.03 钛媒体首发
    文章链接: https://www.tmtpost.com/4349748.html

    “分钱不是社区的敌人”,“怎么更好的把钱分出去,产生更多价值,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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