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nciled(动词 reconcile 的过去式/过去分词;也可作形容词)常指“(与某人)和解、重归于好”,或“调和(矛盾/分歧)、使一致”;也可引申为“想开了、接受(不情愿的事实)”。
/ˈrekənsaɪld/
They argued yesterday, but they have reconciled now.
他们昨天吵架了,但现在已经和好了。
After years of conflict, the two sides were finally reconciled through careful negotiation, though deep differences remained.
经过多年的冲突,双方终于在谨慎的谈判下实现了和解,尽管深层分歧仍然存在。
来自拉丁语 reconciliare,意为“重新使友好、恢复关系”,由 **re-**(再次)+ 与“召集、使相聚”相关的词根演变而来。英语中逐渐形成“修复关系/调和矛盾”的核心含义,因此 reconciled 常带有“裂痕被修补后恢复一致或平静”的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