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s-to-apples comparison)同类相比较;在相同标准或条件下做公平比较。 常用于说明比较对象应当“可比”,避免把本质不同的事物硬拿来对照。(也常写作 apples to apples)
/ˈæpəlz tə ˈæpəlz/
We need an apples-to-apples comparison of these two phones.
我们需要对这两部手机做一个同类条件下的公平比较。
Because the data comes from different years, it isn’t an apples-to-apples comparison.
由于数据来自不同年份,这样的比较并不是在同一标准下进行的公平对比。
这是一个现代英语中的固定说法,借用“苹果和苹果”来强调“同类事物才有可比性”。它常被用来反对把不同类别(例如“苹果和橙子”)混在一起比较的做法,因此也带有“要统一口径/标准”的含义。
该表达更常见于新闻报道、商业与学术写作、政策讨论等非虚构文本中;在经典文学作品中并非高频固定短语。现代非虚构写作(如商业管理类、经济与公共政策评论)中常用来讨论“统一标准后的公平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