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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0:47:30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你这就是在扯蛋,这个事件的嫌犯明显存在主观故意,他自己的银行卡里有多少钱他没有数? 他在 8 天内对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反复转账 350 次,他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什么叫 bug? 违反常理常识就叫 bug, 一个成年人不懂什么叫不劳而获? 于情于理这货判 11 不过分,我感觉判轻了!
按照你的逻辑,假如在十字路口,由于设备故障一直为绿灯状态,你是不是就能站在路口跳广场舞了? 不管其他车辆是否通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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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ttle 2017-11-18 20:52:41 +08:00
第一次,是发生后他才擦觉,他并没有错。然而后面就是恶意利用系统漏洞了。以现有法律来说有没有罪我不知道,但难道他自己真不认为他是在偷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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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0:54:36 +08:00 1
@sigone
1、你提银行卡有多少钱,说明你根本没有仔细看资料; 2、对自己的银行卡别说反复操作 350 遍,就是 3 万 5 千遍,只要行为没有违法,我不认为需要给你什么解释;相反,如果你认为有问题,需要你提出证据; 3、你举的例子,和本案性质上根本不同。只能说明你根本没有理解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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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0:55:43 +08:00
@shuaige 这是所谓侥幸心理,就是说被告可能认为银行不会发现,或发现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再者存理财是希望利用剩下的钱长期获利,也就是说他不潜逃是他认为没有跑的必要或时机不对,钱没有人嫌多,特别是对于贪心的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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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0:57:07 +08:00 via Android 2
安某些人的逻辑,高速路上哄抢翻车水果的村民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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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ttle 2017-11-18 20:58:20 +08:00
送上一个澳洲的类似案例,起因甚至不是系统漏洞或故障,而是银行行政人员在操作上的疏忽,最终也是判刑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3005852-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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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e 2017-11-18 21:00:56 +08:00 via Android
最坏就在于主观上有非法获利的意识,主动操作了 350 多次,把十万块转进转出 300 多次这就很难洗了,最重要的是还不起啊,还的起还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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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03:18 +08:00
@tnx2014
1、首先,你的举例本身就有问题:正常情况下,一个陌生人会去用指纹开别人家的门锁吗? 能举这样的例子,说明你根本没有理清本案的逻辑。 2、APP 正因为没有主观意识,所以它的行为都是被银行授权的(也是银行编制的)。你也说了:“它只是按照人设定执行算法” —— 这里的“人”,肯定不是被告。 3、至于是不是“中间有错所以产生了与预期不符的结果”,我文中已经明确了,需要证据,而不是主观感受。 4、请注意,我们讨论的是法律和法律结果,一切没有证据的推论、想当然,都不应该成为左右法律的因素。只有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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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1:03:36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呵呵! 你不是讲红绿灯逻辑吗?
司法机关有权让你提供一个 350 次操作的理由,就像交警可以随便查你驾照一样, 你不用在这里嘴硬! 就用合法的手段,你在外面是棵松进去了也让你变成一堆屎。 对于银行卡的钱数,已经有同学给大概的计算出来了,30000 块的一张银行卡,你转 350 次,一次转多少钱? 你一次转多少银行会没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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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09:50 +08:00 2
@sigone
1、我们讲的是这件事在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不是现实层面上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办案问题;你可能不知道吧:就算被告自己承认了,只要没有其他证据,都不能认定被告自己承认的事实。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现实中,很有可能就认定了,这是现实违法问题。我们只是在 V2 上文字讨论,所以就讲讲法律层面上可以讨论的就行了。 2、当然,既然是讨论法律层面的问题,就先学学法律,最起码,搞清楚法律的基本要素。我觉得,这起码是对和你讨论的人的基本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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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1:18:22 +08:00 via Android
既然依法治國,就僅僅從法律上討論有罪無罪,各位法律 dalao 教教我 😂
如何證明他是主觀故意,操作 350 次能否成為證據? 還是法律有什麼規定有個界限,多少次可以算作主觀故意? 另外要當事人自證明操作 350 次不是主觀故意是有罪推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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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20:22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第一次可以认为无意,第二次开始就是错误的行为。从第二次到第三百次的区别在于量刑。你说的一次没错,n 次都没错,完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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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1:22:02 +08:00
@cnTangLang 关于你的疑问,第一点是在钻牛角尖,第二点和第三点我在原回复中有明确的答复,你故意忽略我整段话的核心意思,就和被告“假装不知道那些钱不是他的”逻辑如出一辙,他就是有侥幸心理觉得是银行的问题才敢转三百多次,然而楼上的同学也提出了核心疑问,就他银行卡上原有的钱和所转出的金额,能成功转三百五十次吗?你按正常逻辑正常程序能吗?还要狡辩这并非“错误漏洞”,只是正常转出操作?这种“假装不知道”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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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1:24:47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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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24:48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有种东西叫做 common sense。他玩了三百多次,还去消费了,说不是故意的你信吗?以后杀人了就说自己石乐志好了,不是故意杀的。如果装傻能解决问题,还要警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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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1:28:27 +08:00 via Android
雖然這人意圖明顯,個人認為他是故意的,屬於不當得利
我這麼洗地是為了報復一下 「銀行吞錢無罪,銀行吐錢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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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1:29:21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呵呵,我懒得理你这键盘手了! 你的奇葩逻辑,我估计在你的有生之年是得不到大众认可的。 对故意卖弄黑白颠倒的,我是多说无益。 我只说一句,于情于理于法这货判 11 年不重! 也算是求仁得仁 😊。 对于你我也只说已经 “嘴硬过瘾,等你胜利的消息,不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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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29:49 +08:00 1
@n2ex2 同样的操作,为什么第一次没错,后面的就有错?你这个道理,是依据那个法条,能明示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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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1:29:54 +08:00 via Android
@n2ex2 是啊,精神病殺人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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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ild 2017-11-18 21:31:45 +08:00
@cnTangLang
1. 不认同这是计算机违犯。因为被告根本不需要懂计算机技术,也完全没有使用任何计算机技术,这和计算机入侵之类案件的性质有根本区别。 2. 这种事情,如果只判被告把多拿的钱,一分不少、一分不多地还回去(利息不用还),我想应该不会激起大家的思考,也很难有人指着银行说 “你们太过分了,你们欺负人!” 3. 前面有的人说着说着,竟然说成被告做得对,只要别人有失误,我们就能尽情利用,拿多少都是自己的,钱不用还回去。 (参考:民法通则 第 79 条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则是属于有主物,只不过因为一些原因而暂时脱离了原主的控制,所以应当归还失主,这是保护失主所有权的体现。) 4. 判刑是欺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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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1:31:50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很好证明,你卡里只有 30000 块,你每次转 30000,你这 350 次的 30000 是哪里来的? 你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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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32:14 +08:00
@tnx2014 希望你能多看看相关资料,了解清楚这件事(起码在公开的新闻资料的基础上了解清楚)再讨论吧。连基本的事情都不清楚,讨论下去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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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33:20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都算盗窃,无非是情节严重与否,这件事就属于耳熟能详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如果只是一点钱的话,批评教育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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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34:50 +08:00 1
@sigone 我们也就是针对此事讨论讨论而已。说不过了,就开始说人,这种行为,令人不齿。另外,我有没有人认同,不需你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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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34:53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反正是要关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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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37:46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精神病人违法怎么处理又是另一个课题了,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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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ra 2017-11-18 21:41:20 +08:00
@cnTangLang “综上,被告人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的结论有问题,你可能不了解,有个法律罪名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 unjustified enrichment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所以即使被告人没有触犯刑法,但是他肯定违法了。
by the way,我感觉我国法官判刑主要你看意图和结果,不太看重过程,即你目的不纯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般都能找条罪名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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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1:41:35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第一次用户不知道操作的后果,之后用户明确知道操作的后果。除非他能鉴定证明他是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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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Fomalhaut 2017-11-18 21:42:16 +08:00
@SuperMild 所以说 这应当是民事方向的 不当得利 提应该是起民事诉讼
道德层面当然是这个被告人无良无德恶意利用 但是法律终究是法律 他的行为违反民法而非刑法。。 我以最坏的角度来看到这个事情就是 厂商出非业务安全漏洞你们打死不能利用..不然嘿嘿嘿 (回想某些 BUG 营销) 当然 国内这个薅羊毛都涉嫌诈骗被带走的大环境下 为了水表安全不多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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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1:42:30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呵呵,你的嘴再硬也毛用不管,在这里耍嘴炮有用吗? 那货判了 11 年,有本事用你这嘴炮给他弄出来! 你行吗?
我能在局子了捞个人出来,你有这本事吗? 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那真没用! 于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的事,你就别图嘴上痛快了,拿到台面上没人鸟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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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Fomalhaut 2017-11-18 21:45:22 +08:00
@Shura 不当得利 属于违法不犯罪 应当是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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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1:48:38 +08:00
@cnTangLang 我也不想和你讨论,因为你发言之中早就预设了“是银行的疏忽,被告只是正常操作”有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其实没有必要多说什么。
你主张“程序的行为是无意识的,所以不能证明程序有错,按其程序操作的人的行为也是合理的”这种观点我也已经明确答复,你不认同是你的权力。 顺便说一句,对于文字的理解,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观念解读,但你的理解是否客观事实那就是另一回事,故意忽略对自己观念不利证据而只看对自己有利的细节,而不管逻辑关系,主次关系是人们常犯的错误,我也一样。Devils in th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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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ndg 2017-11-18 21:49: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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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yang 2017-11-18 21:52:47 +08:00
@terence4444 银行用户的钱少了没怎么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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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ndg 2017-11-18 21:52:56 +08:00
@cnTangLang
原先的回复少了点东西,补充一下: 你讨论的东西实际上是"利用规则获取利益"可不可以被允许,你这里只将规则限制为了法律. 你只要把规则看的稍微大一点就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被判刑了, ps 观点发表前最好再想想,这些东西都是比较基础的,很多人都已经提出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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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yang 2017-11-18 21:55:03 +08:00
V 站还是很多逢中必反毫无理性的用户的.
ATM 机上一个人卡没取出来,你去把那张卡的钱拿了警察照样找你,不是没有这样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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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57:36 +08:00
@Shura 法律上是有“不当得利”,但有前提条件:拒绝退还。本案显然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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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1:59:44 +08:00
@n2ex2 无论是否明知后果,他的行为本身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禁止,这是关键。我已经举例过了,在重复一下:你 1 天过马路 1 万次,只要你是遵守交规的,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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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1:59:50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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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jun0714 2017-11-18 22:00:24 +08:00
@cnTangLang 又看见法盲程序员谈法律,笑尿,按你这类法盲的逻辑出一个情景题吧:你半夜拿着刀站在一个路口,面对走来的路人自言自语道:把钱留下,把钱留下,接过路人报警你被抓,请问你犯罪吗?
哈哈哈,依照你们的逻辑:1.我拿着刀站在路口犯法吗?---不犯啊 2. 我自言自语对着空气说把钱留下犯法吗--不犯啊 3. 我半夜拿着刀自言自语说把钱留下犯法吗? 试试去,看看算不算抢劫。 法盲程序员一谈法律,我就要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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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2:02:28 +08:00
@sigone 你这样回复下去,越来越像........ 呵呵,就此打住,block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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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03:05 +08:00 via Android
@Shura 我認為判“不當得利”最適合了,但是很多人反對,認為就是要判盜竊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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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4cx3r 2017-11-18 22:05:02 +08:00
@tnx2014 类似“是银行的疏忽,被告只是正常操作”这种的预设是必要的,属于对于个体的无罪推定。
“证据”是需要检察机关来调查确定的,“不合常人情理”不能成为证据。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也没看到更多的报道,不好说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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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06:15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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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11:17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你除了 block 你还会嘴炮!呵呵。 假如有二审,拭目以待,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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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13:37 +08:00 via Android
@n2ex2 你需要證明他知道後果,如果可以證明他知道後果那麼可以算盜竊
我建議大家從法律,不從實際上討論,畢竟都認他是故意的,那就沒有什麼好評論的了 當個辯論會,看看最終結果是「無罪『還是「不當得利」還是「盜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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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16:49 +08:00 via Android
@sigone 維持原判是肯定的,無罪辯護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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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ra 2017-11-18 22:16:57 +08:00
@LanFomalhaut 我没说他犯罪,只是楼主说“综上,被告人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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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ra 2017-11-18 22:18:28 +08:00
@cnTangLang 不当得利就是违法,拒不归还是犯罪。我只是反驳楼主说的“综上,被告人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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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20:02 +08:00
@tnx2014 你举的例子不合适,他的行为是多次正常充值行为,程序错误使得他账户多得钱,这属于不当得利,银行可以要求返还,但我觉得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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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21:26 +08:00
@sigone 为绿灯是不可以跳广场舞的,因为不是广场,但是一直为绿灯,我觉得车辆是可以一直通行的,可以不用管横向的车辆不能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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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Fomalhaut 2017-11-18 22:22:11 +08:00
@Shura 不当得利是违反民法 拒不归还应当是法院执行局去执行民事判决 如果被告人躲避 /抗拒执行等等 (现在法律有个拒执罪,这才是最后可以过度到犯罪的流程) >>当然这都是后话
仔细注意下文章写到 报案公司跟被告人还在沟通阶段就被公安带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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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2:23:03 +08:00
@mh4cx3r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预设“是银行的疏忽,被告只是正常操作”是可行的,然而后续的证据,无论是他事后拿钱消费还是存理财,以及他根本银行卡中没有那么多钱他却能获得那么多的事实,都说明他是明知本钱来路不当还要进行处置的非法行为。在超过银行卡数额后还能继续主动取钱已经是客观事实而不是纯逻辑推论。这叫证据链条,单个证据可以说是逻辑推论,前后连起来就是客观事实。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ABC 三人在一个房间, 房间失窃,排除外人和 AB 的可能后,必然是 C 做的,如果 C 之后有超出嫩里的大肆消费,就构成证据链,如果自我再承认供述犯罪过程,以及调取电子账单,这些都相符的话,就成为证据链。如果什么事情都等直接证据抓现行,罪犯早跑光了。 法律是文本也是理念,违反了理念,多数都能找到条文的,海洋法更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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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ra 2017-11-18 22:23:39 +08:00
@LanFomalhaut 违法明法就不是违法了?我一直没说他犯罪啊。我不是评价那个新闻,只是反驳楼主的“综上,被告人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因为他太主观臆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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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Fomalhaut 2017-11-18 22:24:34 +08:00
@Shura 我只是纠正你所说的 "不当得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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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ndg 2017-11-18 22:24:40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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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2:25:23 +08:00
法律是文本也是理念,违反了理念,多数都能找到条文的,不仅大陆法如此,西方海洋法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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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4cx3r 2017-11-18 22:25:36 +08:00 1
@Taojun0714 不说其他,你对 @cnTangLang 人身攻击不妥,意淫对方是“法盲程序员”并不能让你具备说服力不是,没有切题的实质观点,只开无聊嘲讽相当的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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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jun0714 2017-11-18 22:25:38 +08:00 via iPhone
@Shura 是没具体条文,但你知道法官是干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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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jun0714 2017-11-18 22:26:35 +08:00 via iPhone
@Technetiumer 是没具体条文,但你知道法官是干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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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27:23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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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27:38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安逻辑讲他这就是盗窃,因为他有主观故意,为什么说他有主观故意,因为他明知自己卡里只有 30000 块,他还进行了 350 次的转账,那他这 350 次的转账款都是多少? 安他的钱款算平均每次转账只有 100 块,那根据他最后的获利来看显然不是,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他会不知道这些转账存在问题? 从他事后用获利款进行投资及购物来看,他显然不是一个有精神病的智障,所以结论就是他是主观故意的,利用系统漏洞(是系统漏洞而不是系统规则)来实施非法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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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29:17 +08:00 via Android
@cnTangLang 你一天过一万次马路没问题,但你一天闯一万次红灯也没问题?我之前说了,他的行为每一次都有错,区别在于是否处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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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30:01 +08:00 1
@sigone 二审维持原判又如何,能说明这么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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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2:30:04 +08:00
@hxndg 自己操作的东西不违法,不等于整个行为不违法,操作自己卡不违法,但明知有问题还要取超过自己卡中金额总数的钱违法,这是我前面说过的。我同样也说过,恶魔就在细节中,以这种细节代替主要事实,怎么也不能说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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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30:10 +08:00 via Android 1
@Technetiumer 你如何证明杀人犯知道他的行为会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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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31:46 +08:00 via Android
@billgreen1 你错了,你可以通行难道你左右方向的车辆就不能通行了? 这样的后果就是交通混乱,显然我们不能这样做,更不能因为绿灯就可以滞留在路口,或者反复穿行路口而不顾及其他车辆行人,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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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32:06 +08:00
@n2ex2 你如果用红绿灯来类比,如果红绿灯出故障了,那么我按照绿灯走一次没错,走一万次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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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32:17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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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32:46 +08:00 via Android
@Technetiumer 是的,出了 bug,持续获利就是错误的行为,不管获利几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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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34:16 +08:00 via Android
@billgreen1 一次错,一万次也错,情节轻重不同而已。为什么总是由一推万,什么神奇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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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34:17 +08:00 via Android
@billgreen1 你觉得不正确你可以给他代理上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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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34:22 +08:00
@sigone 如果红绿灯出故障,我行驶方向的的是绿灯,那么我认为是我可以行驶的,我高兴的话,我找个路口折回来,再走一次,反正都是绿灯,我不觉得我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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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jun0714 2017-11-18 22:34:51 +08:00 via iPhone
@Technetiumer 你知道大陆法的法官是干什么的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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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35:38 +08:00 via Android
小错批评教育,大错判刑入狱,有什么问题么。怎么都纠结一次一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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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36:06 +08:00
@n2ex2 按红绿灯的类比,它红绿灯出故障了,我按正常绿灯行驶,我哪里错了?只要我高兴,我可以找个路口折回来再走一次,走一万次,只要它是绿的,我认为我就是可以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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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4cx3r 2017-11-18 22:36:39 +08:00
@tnx2014 问题是,我也没在这个报告里看出来检方确定了什么证据,这里也只是推测而已。真关心这事的话应该看后续报道,不能把“我们觉得他卡里没多少钱”先入为主变成了“事实”就先钦定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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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37:49 +08:00 via Android
@n2ex2 第一二次也是錯,那麼可能在你使用 app 的時候,不知道什麼情況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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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green1 2017-11-18 22:38:28 +08:00
@sigone 我不代理他上诉,我不是专业的,只是我觉得目前的法律是偏向这些机构的,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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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39:10 +08:00 via Android
@billgreen1 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承担被撞或者撞人的风险就行,就像这个 350 次哥一样,他的风险就是有期徒刑 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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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39:12 +08:00 via Android
@n2ex2 因為第一次是平安的失誤導致產生的事件,那麼也要當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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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41:29 +08:00 via Android 1
@Technetiumer 是的,也许我会误用了 bug。结果可能是封号,被退钱。但我不会不小心,不故意,非主观地获利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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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ex2 2017-11-18 22:42:21 +08:00 via Android 1
@Technetiumer 如果这件事止于前几次,就不会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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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twolf 2017-11-18 22:43:00 +08:00
为什么有些人自己说的自己都不信,但却一直强调合法,没有错误?法官可是有权确定你说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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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one 2017-11-18 22:43:05 +08:00 via Android 1
@billgreen1 我觉得不是偏向什么机构,而是掌握的资源差异造成的不公平,比如离柜概不负责,多给了钱就要找回,那是因为银行能拿出证据,比如视频资料。作为个人,如果钱给少了,如果银行不配合,你很难找到证据,所以只能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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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45:16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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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46:44 +08:00 via Android
@leitwolf 因為好玩啊,而且要噁心一下 zf
V2 這次真熱鬧,樓主想必收了不少銅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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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jun0714 2017-11-18 22:49:14 +08:00 via iPhone
@Technetiumer 再问一遍,你觉得世界上的法官和律师天天在干什么?法律条文要能穷尽所有情景还要律师法官干什么?为什么 1 次不算主观,300 次就算主管?到底为什么呢?你说为什么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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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52:04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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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2:53:07 +08:00 via Android
這次在於操作了三百次,常識上說不通,如果就一次兩次可能就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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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x2014 2017-11-18 22:55:45 +08:00
@Technetiumer 是民事还是刑事,要从他整个行为造成的后果来看。从法理上讲,每次 1 元偷 1000 次也很严重,不过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考虑到不同的被告人有不同的情况,有些数额确实不大,也只是一时起贪念,如数退还,不进入刑事程序的也有。但就这个案子看,第一被告和代理人不认罪,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制作的无罪辩护。金额本身不小,虽然有退还意愿,但也并未及时退还,从其金额考虑,11 年不算重,说明也是考虑到整体情况。
关键不在于几次,在于他多次取钱,事后处置这些钱财的主观意愿。至于有些人担心的,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怎么办,我想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真是无心的,数额和次数都在合理的范围内,你还被怎么样了,我绝对支持你上诉抗诉,你能对你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绝对不可能像这人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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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tiumer 2017-11-18 23:08:54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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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x 2017-11-18 23:33:51 +08:00 via Android
@terence4444 你要是平安银行的人,不报警就不怕当事人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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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at 2017-11-18 23:45:43 +08:00
@cnTangLang 问题是, 你这么牛逼,被告为什么不请你去?
你主动请缨去拯救被告。被告肯定愿意给你他一年的薪水以换取 11 年的自由的,不比在这和一群“法盲”程序员逼逼划算。 你要是觉得法官判的不对,找出其中的问题,往上告啊,我不信全中国都没有一个认同你观点的法官,至少法律的编写者肯定认同你的观点对吧?毕竟你可是解读他们编写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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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nce4444 2017-11-18 23:50:56 +08:00
@patx 报警就是刑事案件,这本身其实应该是民事起诉不当得利。
如果那人要逃的话,早就全部提款走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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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angbao 2017-11-18 23:51:14 +08:00
那天晚上,我突然发现操作一次 app 就会有匿名的好心人给我捐赠相应的钱数,(我觉得这一定是某人在用我的银行账号洗钱,于是我想帮助他,或许能得到好处费),(我觉得这一定是有人觉得我没钱了,心疼我苦苦打工买不起房)于是我就反复操作了 300 多次,那个人还是坚持不懈给我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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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3:53:50 +08:00 via Android
@hxndg 我们既不是本案法官,也不是被告律师,所以没必要考虑那么多现实问题,就讨论讨论法律层面就行了。至于超出法律的因素,这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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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8 23:57:54 +08:00 via Android 1
@Taojun0714 嗯。按照你的逻辑,我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还需要先把我的证书亮出来让你鉴定鉴定?那你又是什么东西?我最讨厌的,就是道理上讲不通了就人身攻击,和泼妇骂街一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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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9 00:07:09 +08:00 via Android
@Shura 不当得利不是违法,而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义务情况。只有当你拒绝履行这个义务了,才是违法,数量巨大了,才是犯罪。就像法律规定你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履行了,就 ok,不履行才违法。你大街上捡了一个钱包,没见到失主没交给警察,理论上这时你就是不当得利的状态了,如果失主来找你要,你还了就没事,不还就违法。不是说只要你捡了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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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ngLang 2017-11-19 00:12:17 +08:00 via Android
@n2ex2 逻辑混乱。被告的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不是闯红灯。闯红灯的话,别说 1 万次,就是 1 次也是违法的。你认为被告违法的前提是,你认为被告的行为是违法的,但目前我看到的资料,都不能说被告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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