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区里的快递员攀谈了几句,原来快递公司是给他们在税收洼地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集体做税务规划,然后快递员和快递公司相当于公对公的合作关系,快递员所得缴几个点的额定税率,自己缴金,对公司而言,相比普通劳动关系,要节省将近一倍的钱,对快递员而言,则至少能多拿 20~30%。
回去网上查了下,发现最先用这种方式的,就是主播业。
作为最适合 soho 的软件类研发人员,这应该是最好的工作方式,不知道为什么国内基本没有这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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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verzsj OP 为什么新发的帖子,都在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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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ie502 2018-07-27 21:34:22 +08:00
因为快递工作容易量化,没有门槛,单件任务简单,入职离职双方没有什么影响,对于劳资双方都是很透明的事情,所以定一些通用的规则是很容易的。软件开发类就不同了,要保证稳定的劳务关系才方便开展生产,所以对双方需要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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