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 apache2.0 协议的软件 A 集成了 fastjson 1.2.68 版本(软件 A 的 lib 目录引入 fastjson 的 Jar 包),这时候我将 fastjson 版本升级到 1.2.70 (替换 lib 目录的 Jar 包)。 我感觉这个应该不算修改源码,不在任何文件中注明,是否符合开源协议? 只是想讨论一下协议约束范围,从道理上讲为了不坑同事,替换了 Jar 包还是应当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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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om 2020-06-02 09:05:29 +08:00
按我的理解,如果你是直接替换了 jar 文件,那么不算,因为这个 lib 不属于源码范围。
但如果你是改 pom.xml 来升级的,那还是算的,pom.xml 也算是 A 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