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u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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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兴趣,无心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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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8674 最近回复了
有没有考虑过如何绕过 PDD

水果奶茶很少有线上买的,但实体类商品如果卖价比电商高就很容易变成展厅
4 小时 30 分钟前
回复了 chevalier 创建的主题 北京 起诉房东不退押金,已胜诉
@DinoStray #1
是这样的。
所以比起那些横冲直撞的司机,我更讨厌那些“能让就让吧反正撞了耽误的是自己的时间”的理中客
借用黑猴预告片的一句话,“不分好歹的善不是善,是恶的帮凶”
4 小时 32 分钟前
回复了 mayerer 创建的主题 生活 对 2025 年的防御性展望
1 已经在发生了
2 个人层面控制不了
3 热战兔子得实力够强+脑子够差,目前想不到谁会这么做
@jadehare #16
去年的事不算短期了
典型的短期记忆丧失是刚吃完药没多久就忘了吃没吃,刚出单元门就忘了锁没锁门这种,如果没这类情况就大概率没事
9 天前
回复了 j3llypunk777 创建的主题 钓鱼 钓鱼前嗤之以鼻,钓鱼后彻底沉迷
只能说这玩意挑人吧,反正我钓过几次后依然体会不到乐趣
@chenyu8674 #58 勘正:物权法现在已经并入民法典了,不过这条的内容没变
@magichan #59
违建一般需要“永久性结构”这个条件,所以铺可移动的地板再摆个椅子种点花的话是不构成违建的

非要说的话铺地板破坏地表植物可以构成权益侵害,但他说交房时那里是块黄土地,这条也没法成立

我不否认那 LZ 有建违建的最终打算,但在实际执行前不能疑罪从有

作为眼红(先这么假设,不然我真不理解人家在那块地种花对自己有啥影响)的高层来说,要做的是盯着他家在绿地上干了什么,一旦构成违建就举报
@magichan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但实际执行对这个“明示属于个人”并没有权威的解释,所以才会和出这么多稀泥

对于那个 LZ 的例子,高层合同的放弃使用权条款可以变相视为“明示属于个人”

实际执行时一般还需要满足“独立区域,排他使用”之类条件,但我记得那个 LZ 说过交房前那块地就围起来了还有个门只通到他家,所以应该也成立

说到底很多这种事就是上面糊涂说下面糊涂听的一笔糊涂账,对小老百姓来说自然会变成按闹分配了
媳妇学法的,昨晚问了下她,解答如下

1.按物权法,公共绿地的所有权(注意不仅是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属于个人
2.自然人有放弃经济权益的权利,高层合同若无隐藏或欺诈意图,则放弃绿地使用权的条款有效
3.问题分歧点在于开发商是否有“绿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处置权,如果没有,一楼合同的授予绿地使用权条款不成立,若由此多获得了利益,则构成合同欺诈
4.就算上述问题存在,法理上也不会支持“一楼使用绿地侵犯高层利益”,因为使用权已经被放弃了
5.一楼在绿地搞出声光电烟之类影响到其他用户会构成利益侵害,但与绿地使用权无关

法理结论:
1.这是开发商合同中“一楼的绿地使用权”,“高层放弃绿地使用权”两个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两个问题相互独立
2.高层若想收回绿地使用权,需举证主张“开发商通过合同撤销自己对绿地使用权”这个行为不成立,而不是去找一层的麻烦
3.高层如果就是眼红得不想让一层用绿地,需举证主张“开发商没有绿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处置权”,而不是去找一层的麻烦
4.一层对绿地的正常使用行为在上述结论确定前,完全没有问题
5.若一层对绿地的使用权最终被撤销,则有权向开发商索取购房溢价和绿地使用投入成本

说人话的结论:
有个贼从一千个人身上各偷一块钱去吃了顿饭,失主抓不到贼就去让饭店老板退款,这不是傻逼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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