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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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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7 15:50:42 +08:00
回复了 b244183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目前有什么好用干净的 Win PE
老毛桃早就宣布撒手不管了,后续出现的那个网站,根本没承认过与他有关。
2016-12-16 20:39:18 +08:00
回复了 douglas1997 创建的主题 分享发现 发现一网站, 已付费却不自动下载书籍
突然发现: 谁 shui shei ,突然觉得一下子整个网站都萌了。
2016-12-16 20:25:09 +08:00
回复了 htee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欠薪就不干活,这逻辑有问题吗?
关系融洽的公司,短时间协助一下,并无不可。
关键是这种态度:
1. 自己理亏需要别人让步的,却采取强制或忽悠的手段去达到目的;
2. 对人对己两套标准,一边自己违约,一边指责别人违约;
呵呵。
2016-12-16 20:16:16 +08:00
回复了 htee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欠薪就不干活,这逻辑有问题吗?
虽然不推荐楼主的做法。
但是:
自己撒谎且违反约定拖延酬劳,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如约交付?

至于说什么:
“你能保证公司补齐工资后迅速把怠工造成的进度延迟补上么?”
我倒想问:
“你能保证公司补齐工资后迅速把饿死的员工救活吗???”

对于这种公司我只想说:
你先给我盖个楼,等我卖掉再给你把钱补上行么?
2016-12-15 21:09:11 +08:00
回复了 devinww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培训机构泄漏身份证信息,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有些人喜欢用自己的不在意,要求别人说没关系。
2016-12-15 20:52:27 +08:00
回复了 Darek 创建的主题 Apple 今天被 Apple 客服怼了,客服评价还不是匿名的。
@avrillavigne

会不会是他 kefu kehu... H 、 F 不分? 啊哈哈哈~
说起倾向支持员工,倒也不是说一概的支持弱者。
而是觉得既然因性别承担了不同的社会责任,整个社会为其付出制定了明确的待遇标准,大家遵守就好。如有出错,自然支持相对更无辜的一方。

最后,不得不赞,在 V 站遇到的观点差异,多数情况下的讨论辩驳,都是一幅就事论事的理智景象,因此才敢说的多一些。如楼上某位朋友说的,许多网站常见的观点不同争成人身攻击的现象,那就真是吓得只想屏蔽,不想讨论了
法律,企业有违法倾向但很难说明确违法,那么员工违法了么?
道德,谁错的多?谁先错?

无论是否要辞退都有明确规定流程和待遇,想选辞退,又想少出补偿;后改不辞,又在工作环境上挤兑对方。这两条路,企业只要遵守任意一条的规定,那么就不存在员工后续如何应对的问题了…

所以,并不为谁开脱,只是认为企业先错,且错的多,并其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后续员工的错误能否避免。
因此支持更倾向员工一方。

想来前文一些评论的争执,大概也是误以为对方在为一方完全开脱吧。

最后倒还可以玩笑一句:
我也听腻了打工者站在弱者受欺负方的言论。
好想听听打工者何时能在劳务纠纷中站在强势…不,站在均势位置上的言论。
上述只是我理解的行为过错比例,我还认为基于客观事实的曝光错误行为本身并无错。
实际上在我眼中这一切纠纷的根本问题是: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补偿。**
自己不得不裁员孕妇,就遵守规定补偿,具体赔偿细节新规已经非常明确。如此依法执行,还会有问题么?所谓纠纷不过是又想辞退,又不想按法律规定补偿。
倾向于员工的原因:
1. 裁员被拒绝后才协商遣散费。
2. 裁员如何区分执行与否的分界线?制定了名单,通知了裁员,撤除了工位…应该按一些列行为的起点算执行了裁员?还是要以最终结果的完成确定执行了裁员?
3. 协商不成,施加压力?这和强迫如何区分?尤其是这种压力不仅限于心理,还影响了身体。

综上我才认为:企业主观尝试了违法行为的意向,被拒绝后协商又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补偿,利用己方强势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妥协,最后员工才寻求媒体曝光。
3:1 (以上行为决定了我内心的倾向)
关于“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一句本身包含了明确的因果关系:损害是有员工给予的。那么回到本问题,错误行为+曝光,造成恶劣影响。责任应该偏重错误行为,还是偏重曝光?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本原因是曝光?还是错误行为?
纠正: “协商主动离职,凭什么要求别人放弃的合法补偿 比 你给的遣散费少?” ==》 凭什么要求别人放弃合法补偿,改接收更少的遣散费?
1. 裁员名单显示动了辞退孕妇的心思,因为法律规定没有成功。
2. 协商主动离职没有成功,若遣散费不低于法律规定的辞退补偿的话,还会拒绝么?
3. 图示的座位明显不是前台,有工位不给用,对着门放个椅子,给人晾在那里。这已经属于一种挤兑手段了。

从把孕妇列如辞退名单开始,已经在尝试违法了,不过未遂而已。
协商主动离职,凭什么要求别人放弃的合法补偿 比 你给的遣散费少?
协商不成,又用手段挤兑。
以上我拿抢劫未遂举例的原因。
最后,根本就是在各说个的,都没在一个细节点上,就别 @我了。
都违法了,还叫买卖。佩服这观点~
看了上面的一些评论,发现有些人的观点是:
抢劫未遂,不算违法。
可不可以拆分一下, 多做几个 App, 让我自己选着装啊?
个人习惯: 除非为了工作或生活圈必须保留, 否则一般同类软件只留一个.
如今各个都是全家桶, 功能太重复了.
2016-11-30 20:15:34 +08:00
回复了 Elizen 创建的主题 音乐 做个小调查,关于李志
顺手复制了一下楼上某位的回答, 发完才发现歌名有误...
不过反正有误你们也知道是它.
2016-11-30 20:14:01 +08:00
回复了 Elizen 创建的主题 音乐 做个小调查,关于李志
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人陪我说话.
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人陪我说话.
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人陪我说话.

这旋律让人心中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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