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费雪(I.Fisher,1923)的观点,产权不是有形的东西,产权不是物品,而是抽象的社会关系。沿着普通法的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将这种社会关系表述为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的权利。^1
一切产权的基础是人权,必须有独立的自由民存在,才能进而谈论人之私产。奴隶制是一个极端典型的例子:在奴隶制中,奴隶没有人身自由。法律意义上,奴隶没有关于自己的产权,他们的产权属于奴隶主。在希腊—罗马时代,奴隶被看成一项物品可以在奴隶市场上交易。在美国南方,南北战争以前,奴隶被认为是奴隶主的财产。如果奴隶的生命被法律剥夺,那么,奴隶主可以从国库获得相应的金钱补偿;任何奴隶都不能签订有效契约;奴隶不能有合法婚,即使得到主人的同意。这种传统和希腊—罗马一脉相承。
在历史上,不同地区奴隶制以不同面目出现,并不是只有皮鞭和炮烙才成就了奴隶制。无论是古代罗马、南北战争前的美国,还是当代,只要是公民缺乏基本的人身自由的国家,都可以看成一种奴隶制政体或其变种。奴隶制可以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帝国(如斯巴达),达到非常富裕的程度。^2 但是,奴隶制国家的存在,是以整个国家的财富和强大,来满足少数人的欲望。所谓国家的强盛和富强,只是少数独裁者欺骗广大被奴役者的说辞,用以教导被奴役者安心忍受生之苦难的宗教而已。
废除奴隶制,源自一种关于人平等的信念。在古希腊,梭伦废除了本国债务奴隶,但却没有废除奴隶制。奴隶,在奴隶制中,一直没有被看成人,只有等到关于人人平等的信念和涵盖的范围,扩展到奴隶身上,废奴运动才获得伦理和信念上的支持。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以一些著名的扼要语句,表述了人生而平等并且拥有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样一个信念,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人们设立了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只能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个宣言,相对于传统的对国家和政府的观念,乃是以契约的形式——立宪来保证公民的权利。但是,在这个宣言中,默认的,奴隶并没有被看成人而包括在公民的范围中。一直要到南北战争之后,奴隶制在美国才不再是一种合法存在。
奴隶制度能够不经过战争而自发消失,这是经济学家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当奴隶被看成一项物品在奴隶市场上交易时,奴隶主作为商品的拥有者,会根据奴隶的市场价格决定提供给奴隶的食物和健康待遇。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废除奴隶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制止奴隶贸易,而不是片面的去照顾某些阶层。梭伦废除了本国债务奴隶,却间接导致了去其他国家劫掠自由民,强迫其成为奴隶。不断的战争,一方面增大总体开支,另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奴隶的供给,使奴隶价格变低,其结果,是导致奴隶生存条件的恶化,引起大量的奴隶暴乱。^3 这便是照顾了某些阶层,却导致了其他阶层的情况更加恶劣。
1977年,巴泽尔分别考察了美国南部和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社会,按交易费用的观点来解释奴隶如何通过赎买成为自由民: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奴隶主可以全权支配奴隶的劳动并拿走全部产出。但是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full-fledged property),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奴隶主要在强制条件下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努力,即使支付极其高昂的监控(supervision)和管制(policing)成本,也不能尽如其意。为了节约奴隶制的费用,一部分奴隶主会善待奴隶,实行定额制(quota),允许奴隶在超额工作量后拥有 自己的
私产,以致一些能干的奴隶积累了财富,直到最后买下了他(她)自己,成为自由民。^4 这是一种纯粹的通过成本进行比较的经济学模型,由于监督成本等交易费用的存在,奴隶可能慢慢会被允许积累财产直至赎买自己的自由。周其仁进一步指出:
即使撤去‘自由社会’的局限条件,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这在任何社会制度都一样。[^5]
从经济学观点看,成本分析模型提供了一个路径,说明了奴隶制如何不通过暴力而能够被自发废除,奴隶如何通过赎买而成为自由民。
很大程度上,经济学家都常很天真的为他们所构想的模型本身的方法论所限制。所以,当用成本模型来解释奴隶制时,并不需要南北战争和暴力革命,而只需要通过市场交易和理性的交易者,制度便会自行变迁,但这却常忘了计算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如同凯恩斯说的 长期下,我们都死了
,从罗马的奴隶制持续到美国的废奴运动,中间隔了足足千余年。在美国,事实上,是南北战争真正废除了奴隶制度,而不是其他。
奴隶问题,是导致南方庄园主试图脱离美国联邦政府的原因之一。如果无偿废奴,将导致奴隶主丧失这些收入。日益高涨的废奴运动,使奴隶主严重地担心他们财产权的安全。而一旦国会被城市居民和废奴主义者所占据,并投票通过废奴的法律时,他们的财产,将会在法律的名义被合法的剥夺,所以南方庄园主要冒险脱离联邦政府。同样,基于对他们财产的顾虑,奴隶主并不主张奴隶贸易以及从外地进口奴隶,因为这样会降低他们财产的价值,尽管这同时能够增加他们在众议院的权力。^6 所以,当国际奴隶贸易问题在实际中被表决时,南方的任何一个州都没有支持恢复奴隶贸易。
尽管如此,南方却没有如巴泽尔的理论所显示的,大量奴隶通过慢慢积累财富而将自己赎买成为自由民,由于奴隶是一种终生劳动资源,而奴隶的子女,也被看成奴隶主的财产,从而,奴隶的贴现值非常高,而对奴隶的监督成本要远低于奴隶的终生价值,特别考虑到在管理大量奴隶,监督成本能被大量节约的情形时,奴隶主会善待奴隶,改善其健康,增加其价值及产出,却不会主张废除奴隶制。
从经济学角度看,对于理性的奴隶主,可以通过赎卖的方式弥补其损失,联邦政府以市价购买所有的奴隶,这约需要27亿美元,然后宣布解放,同时将其遣送回非洲并重新安居,这约需要另外的3亿美元,其他的折中方案有渐进的解放方式,以数代人的时间完成这个过程,并将成本节约到5.5亿美元。^7
但这只是事后的估算,其限制条件是,必须一致的同意采取这种成本核算模式,以及存在一个全能全知者以清晰的估算并比较各种方案的成本。实际发生的情形是,在南北战争之前,如何解放奴隶,从没有被南北方真正讨论过,奴隶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南方的州决心要从北方分离出来,拒绝任何妥协的条件,也不寻求伤害的补偿和法律的变更。
1862年,林肯签署了废除南方境内奴隶制的总统令——《解放黑奴宣言》,然后,在1865年,《宪法第13修正案》宣布奴隶制非法,但却没有提供任何补偿。由此,引发一场纯粹基于信念的南北战争。这一场战争,尽管因废奴运动而起,却可以被看成 南方的利益
与 北方的信念
之间的冲突,而真正引起冲突的,是北方的信念和南方信念的不同。北方的信念,如同阿克顿勋爵明确指出的:
奴隶制度是反对民主制的。首先因为它在人类中建立不平等,其次因为它使一些人习惯去统治无法支配自己的另一些人。它产生专制,这是普遍真理。[^8]
废奴,成为北方的一种信念,这种信念,在北方有一个大党支持,它宁可放弃联邦也决意使美国摆脱奴隶制,使林肯总统不惜国家分裂,也要实现普遍自由的道义。但对于南方来说,这场战争已经不是奴隶制度本身或是奴隶利益补偿的问题,而是联邦政府对于州权力的篡夺。当政府以专制的手段来进行战争以满足主政党的信念时,却促使另一个政党更重视州权和自治。奴隶制从华盛顿时代缔造联邦政府时便已经存在,对于南方庄园主来说,对于这一制度的坚持,并非出于如何固执,而是因为它已经成为南方权利系统的一部分,对于南方的爱国者来说,这是某种独立和自治的象征。这种信念上的冲突,最终以战争形式来解决。这一场战争的结果是,奴隶主丧失了他们数代人一直以来所拥有的对奴隶的产权和相应的权利,而奴隶,则被解放为自由民,获得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整个战争的成本约66亿美元,并同时造成超过100万人受伤或死亡。是所有可能解决奴隶制问题中的最昂贵却又低效率的方案, 但却是现实中真正结束奴隶制的解决方案。^9 由此,过去的奴隶们,获得了一切产权的最基础部分——人身自由权。
从一个广阔的立场看,奴隶制的争拗和最终以南北战争来解决这场争拗,乃是《独立宣言》中关于人生而平等信念的延续。这是信念和思想改变社会现实生活的例子。当后世的独裁者,以南北战争为例子,为自己不放弃武力而试图以战争完成所谓的统一行动而辩护时,却忘记了信念的背后,是道义的存在。^10
[^5]: 由于这个特别机制,人力资本的产权私有性在各个制度结构里都不可能被取消。即使在设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切生产资料(即所有非人力资本)都归了公,人力资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也就是私有。把这一点阐述清楚的,不是别的什么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
,而正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这部被称作 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
的小书里,马克思讲到在他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还要默认 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还必须保留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来分配消费资料的 资产阶级法权
。虽然这个构想,现在看来还是没有办法实现(因为一切生产资料归了公,消灭了商品生产以后,要拿 劳动小时
来计量每个人的不同劳动贡献,除了在一个非常小又非常简单的 社会
里,根本不可操作。但是马克思的这个 思想实验
,说明,即使把非人力资本的公有化程度推演到不可实际操作的高度,人力资本的私有性还是挥之不去。(周其仁,《企业理论和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
[^8]: 《自由史论》,阿克顿著,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1。
State(国家)不同于 country,也不同于 nation。[^1] 本节讨论的是,一片土地上的人群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
国家(State)拥有权力的变化,与人所处的身份地位(status)变化相对应。具有明显等级制度的王权及神权,和人类第一波城市文明及大规模水利工程同时出现。此时的社会,已从游牧文明转入定居文明,农业是主要的产业。在文化发展到可以对组织人类活动的诸种制度进行分析之前,国家、等级、权力分配等制度形式,业已存在许多年。^2 所以关于国家制度的起源,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追溯的猜想和推理。
丹尼斯·缪勒(Dennis C. Mueller)说:
很容易想像,政府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某种需要,或者协调打猎和收集食物的活动而从原始无政府的状态中产生出来,但同样很容易想像的是,在国家起源的背后,掩藏着一种分配上的动机。人们将会利用或者创造国家这种制度来把财富从其邻居那儿转移到自己手中,这一假设几乎是从人们受自利所驱策这一假设中同义反复得到证明。^3
国家的出现,可以被设想成以下两种可能:一是满足部分成员的需要,二是满足全部成员的集体需要。这两种不同的需要,对应于诺思所说的
专一的公共所有权的发展,导致专业化和分工的扩大和一种规定、裁决和实施所有权的特殊组织形式——国家的出现。但究竟国家是作为一种进攻和剥削乡间村民的掠夺性团体而发生,还是从乡间村民对于组织的公共需要而发展起来?
第一种可能对应于一种暴力掠夺性起源,第二种可能对应于国家的社会契约性起源。从效率角度,这分别对应于两种不同的资源分配形式:掠夺性的资源分配,进行的是财富的重新分配,但在整体财富总量上,没有任何增加。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存在,只是在不同人之中,通过掠夺和强权,重新分配财富;契约性集体同意对应于人们按照自由意愿,得到所有成员同意,组织起来,通过合作分工而提高效率,进一步促进财富总量的增加。
从另一角度看,社会整体同意,需要一种高度技巧性的精致制度设计,甚至在民主国家今天的选举体系中,是否能达到这种可能仍值得怀疑。^4 而社会效率的增加,也并不一定需要国家的存在。比如亚当·斯密便在《国富论》中论证了市场可以自发的通过 看不见的手
而达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5] 甚至,市场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远比国家组织和计划更为有效的经济组织体系和制度,特别考虑到信息的分散问题时更是如此。^6 当市场已经非常完善发达,并足以自发有效率的分配资源时,国家的存在对于整体资源最优化来说,并无必要。^7 考虑到自发交换的市场,从初民成为集体组织时便存在这一事实,^8 可以知道,国家的出现,并不是有效率交换的必要条件。
国家、神权等诸种社会制度的成型,出现于大规模水利工程的成功时期。一方面可能与大规模水利工程所需要的集体动员有关,这使得国家看起来充满强制性;另一方面则可能与大规模水利工程带来的大量物质剩余有关,因为这种积累,很容易产生掠夺行为和基于各种名义对财富的重新分配。奥尔森考察了中国20世纪20年代的军阀混战,认为政府的出现就像一个从 流寇
转到 坐寇
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出自一个集体同意的社会契约,而是出自无政府状态下各个 匪帮首领
的自利动机。相对于 流寇
随机扫荡式的大量掠夺(税收或者保护费),长期下,被统治的理性的人们会倾向于接受 坐寇
定期和稳定的税收,而明智且自利的 流寇
则会在 看不见的手
的引导下逐渐稳定下来,通过战争 选举
一个王出来,从而垄断对一个地区的掠夺权。由此,一个稳定形态的掠夺者得以产生。遵循这个思路来考察,国家雏形的出现,追溯起来,可以一直追溯到狩猎文化向定居文化过度期间,当初民分别沿着农业和狩猎两种不同的分工独立发展时,一部分富于勇力者外出漂流,虽然因应于食物的稀缺而发展出各种狩猎工具以及腌制和储存食物的方法,但也会出现猎食失败者,这些失败者,偶尔回归定居部落,并以流寇的形式掠夺定居者的果实。^9 同时,那些收成不好的定居者,也可能利用武力劫掠或者偷盗剩余物产,成为另一种 流寇
。由于流寇的产生,相应便出现卫兵和军人,一方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索取相应的报酬,即是税收。流寇成为坐寇以及军队成为常规组织,都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稳态的有组织的武装,无论他们之间的战争的结果是谁胜谁败,事实上,对于被管治的缺乏武力者来说,实际上并没有很大差别,因为都必须付出一定的租金,来换取自己人身及财产的安全。所不同的是,付出的租金,是连续性,还是间断性,多还是少的问题而已。
那些得到控制权的胜利者,会慢慢形成稳态的统治者,这可以借用韦伯的奇理士玛型组织常规化理论来解释:一个成功地控制了某块地域的奇理士玛型组织,要实现自己常规化统治,将进行以下三方面工作:
这便是国家和政府的雏形。这一个过程随着历史和文明的演化而日趋精致,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讲述了一个篡主政治形成的故事:柏西斯特拉图斯先伪装成为人民倾向者,^11 然后,弄伤自己,并通过别人的动议,^12 劝诱人民准许他获得卫士,称为持棒者,并用这些武力来反对人民。进而,他用了如下方式,解除了人民的武装:他先在山上的塞修斯神庙举行一个武装的阅兵会,让公众带上他们的武装。当他开始演说的时候,公众便把武器集中叠架在山下,然后他故意放低说话的声音,以让人民尽量走上山来靠近他,而他的卫士,则把武器收集并缩藏起来,进而,柏西斯特拉图斯便通知人们,不必惊慌,也不必担心他们的武器,一切公事由他来负责。于是,一个篡主政治便这样形成了。^13
在人类有史可稽的历史中,除了群贼混乱、流寇横行的时间外,大部分时间,社会乃是由身怀利器的坐寇统治。这些坐寇一旦形成,便不再愿意放弃其对武力的控制,也不愿意对其进行任何制衡和分拆,因为这是其权力来源,甚至必须保持其武力上的绝对优势。独裁国家的特征之一,是不断发展其军事侵略的武力。[^14] 一个典型的独裁政治,则是由少数世袭的独裁者来掌握这种终极权力,以一人一伙为领袖,并由其掌握真理,以全民生命及未来为代价,而换取一人一事,一时一地之下的生存权。无论这种权力被赋予任何一种道德色彩,^15 都无法掩盖其背后的掠夺实质,这种掠夺实质表现为这种权力乃是不经过任何自由人同意的契约,而得以随意剥夺除其核心人员之外的其他人的财产乃至生命。^16 而与之不同的是,一个现代的民主国家,其目标,则是最大化的将这种全力予以分散。
从历史上看,国家的起源,不大可能是一种集体同意的社会契约,因为国家中的人们,并没有任何退出权,从而不可能有任何自由的契约。同时,那些试图反对国家这种组织者,均可能被定义为叛国罪而受到惩罚。所以,国家从有史以来,实质上是一种对于民众资源进行暴力掠夺并重新分配的组织制度形式。在欧洲及其他民主国家之外的某些地方,这种形式仍然持续的成为一种掠夺形式。在个人没有人身自由、对于制度的形成没有契约自由以及对于不同意的制度没有退出权^17 的情况下,国家中的人民,实质上只是等待被屠杀和被剥削的猪,而爱国的说辞,只能是一种精神鸦片。
国家、神权等习俗制度的存在,作为一个传统和一种规则,持续了非常长时间,包括至少从公元前6000年,到约17世纪近代民主国家的概念真正成型之前这段时间。早在人类语言及思维发展到足以反思这一制度之前,便已经作为一种默认的社会规则而被遵守,这些社会规则的存在,使人类的活动构成秩序,而各种语言和符号的最初用途,便是用来传播和实施这些业已确立的社会规则。^18 但是,无论这些制度及体系持续的时间有多长,仍然不能意味着其有先天存在的必然性,或者作为一种自然延续的先天权利而得以在以后继续保持。站在一个更加广阔的立场上看,将公元前6000年的城市文明到现在这段时间,和漫漫的人类进化过程比较,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在此之前,人类的活动,既无国家组织,也无神学符号。所以,国家、神权等制度的存在,并不能以其 自然权利
而得到合法依据。
对于每一个被抛到尘世来的人,这些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度,并非人的肉身所自然存在的属性而随基因遗传,而是根据社会实际互动得来,但对于每一个后来者而言,却是先天存在而制约着他的社会生活。从而,对于这些制度的理解,一方面依靠和他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互动;另一方面,则依赖于文化符号的学习,而了解,习得这些社会制度。对这些确立已久的惯例、制度、规则,以及它们的演变过程的记载和描述,属于历史文本的内容,将这些规则用文字逐步加以阐明,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那些未被阐明的规则,总要比文字所能阐明的东西,有着更多或者更少的内容,^19 但正是在这种用文字符号对事件进行重新加工,以让后人理解社会生活的游戏规则的过程中,游戏规则被重新阐发。其原因,在于记载这些事件及对制度进行阐发的历史学家和思想者,在记载事件的同时,也免不了对其中的因果变化进行阐释,以及对事件本身进行反思。对事件描述中,所缺少因素的添加或者对于繁杂事件的抽象,体现了记载者的角度、立场,而理性反思的过程,则使现存的常被认为自然的、习以为常的规则和惯例的合法性受到质疑。^20 从而,这种对社会制度的重新描述和反思,反过来经常成为社会变革的思想来源。
关于国家的学说,得益于社会现实的变化和互动,在各种古老文明中,或许可以无中生有的搜寻出各种现代宪法和民主政治的所谓古典来源或思想,但真正对现代民主政治进行描述的详细理论,不会产生于任何文明古国的传统经典典籍中。17世纪以来,产生了一系列关于国家及政府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实际上与现实遥相呼应。正是现实中,一个终极统治者力量合法性受到质疑,才促使了各种相应的理论的产生。
如果与其他的文明古国相对照,17世纪英国的光荣革命看起来更像一个偶然事件。光荣革命本身,依赖于大量有一定财产的民众,由于感受到财产可能被一个权力不受限制的国王剥夺的这种可能的威胁,而结合起来限制国王的权力。其先天因素,则是作为社会传统黏合剂的宗教组织,其教义和组织结构与社会问题不完全一致。所进行的光荣革命,使国王的权力受到严重的限制,从而达到保护大多数民众财产的目的,又避免了形成一个新的独裁者。光荣革命之后,英国国王只有在得到议会许可的前提下才能更改其协议,议会地位的提升明显削弱了国王违约的能力。1688年之后出现的制度结构,没有为议会取代国王并采取同样 不负责任的
行为提供激励,制度上出现的变革使得政府的承诺成为可信。^21
由此,传统文化中很少受到质疑的国家和政府角色,被重新思考。传统国王所具有的各种权力,应该如何分解和制衡?个人将生存权、财产权等委托给政府,但政府将具有这样的力量,成为剥夺个人财富、生命的强有力的存在。[^22] 如何重新分配这些权力,以使这些权力得到合适运用,而又不侵犯私人的领域并且公器不被私用?这期间的制度设计,成为一种非常精致而具备技巧的事情。由于这些政治制度并不存在于过往的古典传统,也不和现实完全对应,相反,或多或少是对现实状况的一种重新描述,同时也是一种新的创造,由此,各种政治理论和思想,得以自由发挥,其中,各种制度,被看成一种社会契约而处理。[^23] 美国的实践,更进一步为这种设计提供了一种尝试的可能。美国独立战争之后,依赖于一种力量的均衡,国父们缔结了宪法,同时,以身作则的限制自身的权力成为经典的先例。这种先例,开放了其他文明古国关于政治理论的创造力,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等级制度,或者内部指定、武力胁迫的禅让制度等诸种解释框架。
17世纪以来,政治学传统中的社会契约论,如果沿着博弈论角度,可以区分出三种传统和两种标准:^24
肯·宾莫尔(Binmore)对霍布斯丛林学说的 原初状态
,用现代方法进行了处理,在霍布斯的《利维坦》中,社会契约被想像为对一个自然原初状态的理性代替。宾莫尔避开了休谟的问题[^25],他说道:
霍布斯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野蛮争夺,与人类行为有什么关系呢?远在我们成为可辨识的人之前,我们已经是社会动物。
从而将丛林学说看成一种虚拟的想像,而不把社会制度这种现实契约,和这种虚拟状态相比较而避开霍布斯的原初状态假说。如果沿着洛克—卢梭—康德—罗尔斯路线,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明,同样必须有一个最初的约定,以成为日后各种契约的起点。洛克的政治学说,取决于其自然法学说中关于自然状态的理解,洛克以为,在这种状态下,人乃是他人身及财产的绝对主人,而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也成为何种手段最有利于保全他自己及其自己财产的裁判者。因此,免于专断和绝对权力的自由,乃是自我保全的屏障。因此,公民社会或政府不能以强力或征服而合法建立起来,而只有依赖于公民的同意才能成为世间任何政府的开端,而政府,未经人民自己或他们的代表同意,不能对人民的财产征收赋税。洛克的自然学说,以自己的自我保全为起点,再去尽可能去保全他们,这种状态,只有在人们之间,不互相冲突,处于和平和善意的状态才可能。当人们处于互相冲突的状态时,逻辑上,自然状态如何可能?在康德的论述中,这依赖于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律自治。卢梭同样强调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人自由而平等。由于每个人的自我保全要求,使社会契约成为可能。而这种社会契约,要求将参与者的权利让渡给社会整体。1975年,诺齐克(Nozick)证明,在一个自然状态背景下,没有个人或者集体设计,可以基于合作博弈的解,产生出国家,这种国家,可称为 最小国家
,也可成为 守夜人国家
。但是,问题是,这种契约的结果,可能是不稳定,或者说,没有约束力的。基于边沁—穆尔功利主义传统的海萨尼(John C. Harsanyi),对社会契约论的批评,强调了 这一契约是否存在约束力
。如果这一契约不具备约束力的话,那么,作为均衡结果的状态不再存在,由此,海萨尼认同功利主义计算,回归自利性假设。宾莫尔运用经济学理论,强调自我约束契约。即是,一个契约所构成的系统,必须是自我实施的。^26 也即是说,在自由契约的情况下,国家的产生,可以经由自由人的意愿,通过多次博弈而产生。而这种视角下的国家,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市场的自发制度,而不再是一种先天的强制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民有退出权,也有选择不让渡其自身权利的自由。
但是,现实的世界是,在广大的土地上,独裁者一旦形成,便不再赋予土地上的人民以其曾经作为诱惑的自由。所以,关于国家的理论中,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国家的先天政治权利,也不在于处于自由契约状态的人们如何自发形成国家,而在于如何让国家中的人们,避免从一个王朝的奴役,走向另外一个王朝的奴役。在这个过程中,如何集体行动起来,限制独裁者对于权力的滥用,远比关于国家存在的理由,更为重要。这个过程,不能依赖于独裁者的良心发现,或者对其暴力权力的自我放弃,而依赖于民众的行动。
[^1]: State 则强调权力结构,country 强调土地部分,而 nation 更强调抽象的概念。(《关键词》,P.91)State 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的 站立 stare
及 地位或条件 status
,用于指某种已经确立的、固定在特定位置的东西。 静态 static
和 稳态 stable
。(见青木昌彦)
[^5]: 这个论断在此后数百年经济学不断的数学化过程中,变形成为福利经济学两大定理,并成为一般均衡理论的核心,其中第一基本定理说:完全竞争假设下的任何一般均衡状态都是帕累托最优,即市场出清时,经济处于 技术有效率
的状态。第二基本定理说,给定任何一个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必定存在资源禀赋的初始配置,使得从这一初始配置出发所实现的一般均衡的资源配置,恰好就是给定的那个帕累托最优。第二定理由萨缪尔森的分离定理进行处理,即假设可以无成本的转移资源,进行再分配,从而达到效率最大化处理资源。而从工具观点,由于其判断的标准是资源是否得到最大效率的分配和产出,而至于资源的配置分配导致的正义与否的问题,涉及和这个标准冲突部分,则不进行处理。这就是 因为工具假设的原因,新古典经济学不处理道德问题
的理论依据。这被中国人有意无意地曲解为 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
。
[^14]: 这即是所谓 枪杆子里出政权
,然后以军事委员会主席为权力核心管制党中央,进而党再管制政府,通过各级政府管辖属下的权力组织架构。
[^22]: 这就是政治学家瓦因加斯特所说的 经济体制蕴含的政治性的两难境地
。
[^23]: 遵循诺思的思路: 制度
一词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某种 契约形式
或 契约关系
,而 技术
则指人与自然关系的某种状态。制度被划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正式的规则,包括宪法、法律、政策等;非正式的规则(习惯),包括禁忌、规范、风俗等。其中非正式的规则涉及了文化的内容和界定。按照诺思的理解,经济制度的演化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交易费用所作的努力,技术进步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直接成本所作的努力。关于经济制度的研究可以认为是关于资源通过某种制度下的生产行为转换成更有价值的形态这一过程的研究。在经济学博弈论的视野下,国家的两种起源学说: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理论,可以被视为一种合作的博弈论以形成制度;而暴力掠夺的起源说,则可以视为一种非合作博弈论。纳什证明了合作博弈论可以转化为非合作博弈论进行处理。从而,国家的两种起源说,可以被放在一个非合作博弈论的统一框架下得到处理。即是说,无论合作性的共同同意的制度,还是暴力掠夺的制度,都是一种契约。制度,意味着契约。广义上说,国家只不过意味着其中的一种契约而已。而国家的解体,只不过意味着参与博弈者的行动结果,导致了一种大规模制度变迁而已。
[^25]: 休谟的批评,则指出 任何事,都不能从实然推出应然
,由于昨日的事实和规律,可能不适应明日的事实和规律,从而根据过去而形成的理论建构,可能不适用于明日。
生存是人类基本目的之一。^1 技术则是使用物质而满足人类这些基本需求的系统方法。
构成人类的基本需求,在结成社会组织之后,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依旧是衣食住行。[^2] 但满足这些需求的过程和方法,却不断演化,越来越复杂。^3 在这个过程,更多的物质被涉及,更多功能复杂的工具,被创造出来,同时,除了基本功能外,其他无用的审美元素,也被添加进来。<sup>^4</sup>本质上,物质和工具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目的并没有变化,但其形式和过程,却发生了高度复杂的变化。^5
在人类的影响力足以改变地球的天然环境之前,^6 地球及物种本身,便处于生生不息的自我演化。太阳及外星系的辐射和小行星的撞击,则从外部上,不断改变地球上生物的形式。但当人类强有力的介入自然界之后,人类对于自然的理解和经验,随世代增加,对自然界诸物质的使用,也随时间变得复杂。可以观察到的是,在人类历史中,物质和工具一直处于演化之中。比如说,为了满足作为饮水的器皿这一功能,出现了圆、方、椭圆、锥体等不同形状的杯子,以储存不同的容量。制造杯子的材料,也有木头、陶瓷、玉、金属、不锈钢、玻璃、塑料等多种质材。而将材料制造成为工具的动力,则有人、马、木柴、木炭、油、电、太阳能、核能源等诸种形式。相对于工具形式变化的多样性,材料相对较受限制,一方面受限于人类对于物质特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受限制于生产成本。但材料的每一次变化,均会带来工具特性上的飞跃。而每一次动力形式的变化,配合适合的组织制度,一旦被采用,均会产生深远影响。^7
最典型的例子,是重新分配了人和其他物种的力量^8,也影响了使用不同物质和工具人群的权力对比。^9 另外,则引起人类职业上分工的变化。进而,当分工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的同时,技术的范畴也不再局限于使用物质以满足人类需求,同时,也涉及人类如何组织以提高生产效率的社会科学的演化。这是工具和物质的演化对于人类文化及社会组织诸种制度的影响。
[^2]: 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1908-1970)的需求层次理论(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将人类的需求区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由此,产生出一个偏好序,可以比较效用,并进行分析。但对于各种需求在人脑中的位置,目前的脑神经学并未达到可以较验的程度。从而,对需求层次的区分只是一种理论建构。
科学、技术,乃是从手艺发展而来。而手艺,乃是人类与其他动物不同而独有的。这同时,也是人类千百万年演化的产物。
当古猿开始直立行走之后,对于四肢的训练,有赖于大脑的协调,这在360万年前已经完成。<sup>[1]</sup>但要将自然界的天然材料,有目的性的制造成为具有某种形体及审美意义的物体,则还需要人类的脑子中,能在物体形成之先,预先想到其形象。这一过程,一直要到旧石器时代才得以出现。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器具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可以发现此时人类大脑中所能储存、记忆、想像并制造的物品形象,大大的增加了。
当人类在新石器时代,结束漂泊,开始定居之后,历史便从某几个固定的地点逐步展开。<sup>[2]</sup>群体在不断改造周围环境,驯化生物的同时,也反过来为环境及其他生物所驯化,这是文化的开始。<sup>[3]</sup>从此文化和环境,共同作用,影响了人的进化形式,大脑和身体,分别作用于抽象思维和手艺,可以看成是这种协同进化的结果之一,而这两者,一开始以手艺的形式出现,而最终分别发展成为科学和技术。
发展出手艺的肢体,主要是手。<sup>[4]</sup>同时还需要眼睛、耳朵和其他肢体的配合,并倚赖大脑进行协调和想像。手艺的发展,分为三个途径:一是审美,比如艺术;二是创意,比如设计;三则生产,即是技术。
艺术倚赖于眼睛、耳朵所直接感受到的色彩、线条、音色,通过对手和肢体的训练,心摹手追,形成高度精致的技巧,来强化眼睛和耳朵的感受。随着文化积累,工具分化及器具组合复杂,形成不同的分支,<sup>[5]</sup>但其表现重点在于手及肢体的技巧,而不是工具。
设计,是追求不具备实用性的审美。设计的重点,不在于手艺精湛,而在于形式和创意,通过现成材料和产品,来表达新的思维和概念,正是设计的重点所在。
技术所强调的,在于规模复制性。手艺因人而异,技术却强求一致。为满足无差异的可复制性,人类被提出了同一性要求,这导向人类在生产过程被进一步驯化。肢体被规训,以适用某种生产标准,这意味人类不仅被环境所选择,也反过来被人类自身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所驯化。这一趋势,从原始资本主义兴起,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伴随全球市场化和工业化过程,越来越得到体现。<sup>[6]</sup>
技艺的演化,乃是人类肢体和环境互动的产物,而抽象思维,必然是在文明出现之后。人类的记忆,倚赖于脑神经元,本身的生物性特点,使记忆是短暂而易遗忘的。符号体系的出现并被保留,跨越时间限制,延续了人类积累的思考和经验。符号系统是在城市文明兴起的过程中,和官僚阶层、宗教组织、国家政权、皇室等权力架构共生成熟的。这又包括两种文字系统,一是约定俗成、民间自发演化出来的体系。<sup>[7]</sup>一是有强烈目的性倾向,有大量资源支持,并通过教育延续的体系,其目的是使大规模中央集权,更加有效沟通。<sup>[8]</sup>进而,抽象知识体系的发展,是通过社会制度层面进行支持的,可见知识一开始便与权力息息相关。人类的好奇心,可能是一种天性,与是否受到教育无关,甚至创造力可能是基因、能量的一种不自觉发泄。但将哲学和抽象思维,作为一种教育而进行训练,则是社会的制度所促成。社会性选择的结果,给予创造力以价值评价。教育,则意味着上一代的人,以文字系统为工具,对下一代进行规训。这是人类自觉不自觉的将文化因素强加于基因因素之上。长远之下的发展结果,便是形成识字分子与文盲两种阶层,并通过进一步分化,使人类区分出两个文化物种——识字分子和文盲。识字分子通过学习知识,利用人类过往的经验和记忆,文盲只能通过实物演示和使用而模仿学习。而在社会竞争层面上,识字分子要比文盲有优势。这是人类文化中,社会制度对基因所进行的不自觉的选择。
[1] 根据坦桑尼亚北部拉托利遗址出土的足迹化石,显示了南方古猿,脑部已经能够准确控制身体的行走,并通过眼睛对踏落点进行准确判断。
[2] 这些地点成为日后的名胜古迹,兵家必争之地,各国首都,核心城市。
[3] 文化的词根,是驯化的意思。而居住环境的变化,比如环境污染,辐射,会令到基因突变,改造基因的产品,可能反过来令到人类基因形式变化。
[4] 中国、印度有很多非常奇怪的传说,比如传说王冕乃是用屁股画荷花,接近于泼墨山水,而印度则发展出各种魔术,比如行走火海,吞针。吞针术所显示出来的特异功能,令到鸠摩罗什法师自己可以娶12个太太,但却令人信服的禁止了弟子们去娶妻,这就是 罗什吞针
。但尽管如此,整体上来说,手仍然是肢体中非常灵巧的一部分。
[5] 比如中国画的毛笔水墨和西洋画的水粉颜料。
[6] 从这一角度,社会主义确实是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这一高级阶段,令人更加彻底的被异化和工具化。而全球化,则通过产品的标准化以跨越地域差异,全球的物质生活,产品、标准趋于同一,典型的是麦当劳的快餐、星巴克的咖啡、宜家的家私、好莱坞的电影。
[7] 比如互联网产生之后出现的各种符号。
[8] 比如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便开始统一文字,并遏制异端思想。
在中国,书法历来被认为文化的一种。而中国文化,无论在文字、语言、思维体系,均与其他文化完全不同而自成一体。<sup>[1]</sup>中国的传统及文化主导,乃是以中原地带为核心,沿着黄河、长江沿岸的江河、湖泊及相关水系逐步展开。同时,中央集权力量的加强,边缘部分被逐渐同化,中国人眼中的整个世界,乃是以地理上的沙漠、大海、草原等天然阻隔,所形成的封闭世界,号称海内。<sup>[2]</sup>
相对富庶的区域,称为 鱼米之乡
,物质丰盛,得以支持更大程度的知识分工生产,并发展抽象文化和休闲技巧。<sup>[3]</sup>
汉以前,思想最为自由活跃的是诸子百家时代,这一直被认为是,在近代东西方文化接触之前,思想最为自由的黄金时代而每每令人追忆。<sup>[4]</sup>
从这一时期的主要成果看,主要的研究领域聚焦于政治手腕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策士游说,主要面向小团体的卿侯,而谈论的话题,则是关于统治的思想。<sup>[5]</sup>这明显不同于古希腊、罗马向公众演说的传统。这一结果,直接导致了策士除了强调独创性之外,也强调叙事技巧和修辞学。<sup>[6]</sup>同时,实用性的军事和技巧,要比抽象性的思考来得更受欢迎。所以,一开始,法家的思想,要比儒家更受到重视。
一直等到天下一统于秦,并用15年时间,统一各种制度,自由竞争的思想竞赛,才慢慢消失,而战争,也令到各种书籍和纪录失去保存。汉承秦制,并在混乱中重建传统。一开始遵循儒里法表,兼融黄老,待到董仲舒定儒术于一尊,以天人感应作为独裁者的政治合法性依据,以一整套的儒家伦理约束社会制度,以修齐治平规训个人发展道路之后,对个人的自由思考及知识规划,便保持着由中央集权高度控制的态势。
此后,汉举贤良、孟德三策陆续演变,下层人士,通过各种预先规划的途径被选拔,到唐太宗科举取士,通过科举制度这一途径,知识的生产被政府所规划并制度化,自由思想受到严密监控。<sup>[7]</sup>皇朝对民众严密监管,资源流动受到高度控制。通过考试制度培养出来的士大夫的眼界和知识结构,为政府所规划并限制。好谈国事而眼高手低。
中央集权的高度控制带来的直接结果是,一方面,那些不符合国家规划的自由思想被扼杀,得不到资源支持。另一方面,城市人口密集,文化发达的地区,尽管也存在一帮有足够好奇心和物质条件的有闲阶级,但却缺乏制度来支持对自然界的兴趣培养和实验精神发展。在身份地位上,这些人和手工艺人的严格区分,使抽象学问和实际工艺高度分离。而教育,尽管有可以支持基础教育的私塾,但其目标集中于考试科举。民间实用技术零星发展但缺乏系统整理,工匠手艺精湛但缺乏系统整理推广,而不能大规模复制。除了满足向皇家进贡要求而获得资助的项目,大部分手工艺的改良,均源于市场的自发。<sup>[8]</sup>关于自然界的纯知识中,天文学,蒙上占星术的外衣而发展。<sup>[9]</sup>纯数学则完全不受国家资助,成为有闲阶级的一种智力游戏。<sup>[10]</sup>由于传统作为有闲阶级的士大夫并不缺乏好奇心及闲暇时间,但实际上,其可能的思考途径却过早受到中国集权路线的规划和限制,从而,除了发展出大量复杂矛盾的人事技巧之外,也发展出大量高度精致细腻的艺术,比如诗词歌赋的技巧,而书法即是其中之一。<sup>[11]</sup>
中国书法依托方形文字而起,自结绳纪事,演化出象状摹形的鸟凤龙虫体以来,基于所竣刻材料,是有钟鼎、石鼓、甲骨、金籀,作为沟通工具的文字既未定型,关于线条的审美意象也颇为随意,有天然质朴之感。
秦李斯刻石,书同文于小篆,自此,书写作为一种沟通工具,其书写的规范,由政府进行统一,但此时政府仅限于强调作为工具的沟通效率,而尚未有精力去试图统一书法的审美。此后,篆体散为八分,易为隶体,因急就而生章草。秦汉之间,不足百年,文字变化至巨。<sup>[12]</sup>汉代官方文字往来,以隶书为主,尽管有很多变体,但基本就文字演化,仍以交流识别为第一要义。
汉代的隶体一直持续到魏晋,而期间,书写工具及载体也发生变化。秦以前的文字,主要保留在金属钟鼎,秦收天下金器之后,民间改为刻石,但西汉碑刻也很少见,而竹简、木椟和缣帛仍然是主要的书写载体。同时,缣贵而简重,战乱中,易遭毁坏。汉代最重要的技术是纸张的发明和改造。<sup>[13]</sup>纸张由于技术改良使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广泛普及,这一结果,影响了晋代的书写。但在东汉时,这一成果尚未完全显露,民间则碑刻大盛,而官方和佛教徒刻石勒碑,则保存经典典籍。<sup>[14]</sup>
汉勒石、魏墓志的工艺,大致是先书丹,后刻石,最终的成型面貌,完全有赖于刻工的优劣。刻工每一笔都是自己体,每一刀都可能因石材和刀锋的碰撞而产生出创新的变化,但对于刻经来说,书法只是一种附属要求,重要在于内容保存,也没有标准及规范,没有一个既定成形的共同默认准则可循,也远未发展成为一种学科的系统批评。刻工,无论其刀法如何神妙,也纯粹基于个人手艺而非系统性的美术训练。故偶尔有神来之笔,但却良莠不齐。尽管如此,由于时代之间,书写工具,载体,字体均发生强烈的变化,故汉碑、魏墓志均显示出与后代不同的独特风格。
在当代人眼中,从秦到晋之间这些书写,均属于书法的范围,这涵盖了鸟凤龙虫体、钟鼎、石鼓、甲骨、金籀、篆、隶、章草等书体,而保存这些书体的工具也多种多样。但书法这个名词所涵盖的审美意味,却非这些时代之人所有,真正的书法,乃是从晋代的 法书
开始。
晋代时,纸张已广泛使用,<sup>[15]</sup>制笔的工艺也已经成熟。正是晋代的风流名士,才真正将书法从手艺变成一种艺术。上有贵族引领时尚,下有民众追随,书法在晋代成型,也属必然。<sup>[16]</sup>王氏父子被奉为书法正宗,以行书名世。父子风格不同,大王质朴而偏楷,小王疏狂而近草。<sup>[17]</sup>
晋唐的社会风貌不同,而表现出来的于艺术、思想风格也完全不同。唐太宗在科举取士,限制知识领域,规划思想的同时,也进一步以其对书法的个人喜好,规划了时代的审美规范。书写被融合在科举制度中被制度化。同时,皇帝的口味偏好,引导了唐朝出现大量 书法家
之外,也出现大量关于书法批评的所谓正统理论,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形成书法的传统。而书法便定型于唐楷。这一规范,在形体上,以颜柳欧虞所开创的楷书标准,而工具则定型于笔墨纸砚。在宋代的印刷术发展之后,皇家对书法的审美要求,通过 阁帖
这种 法书
标准,进一步推广到民间,演化出馆阁体这种皇家帖学,成为民间士子的技术规范,一直延续到清代碑学的兴起。
自唐代以君主的个人偏好确立了传统和标准以来,书法被夹杂在科举制度这种经过多年演变已经高度成熟精致的制度中被进一步规范,这种制度背景,使从摹开始的老老实实的 抄
古帖成为受正面制度激励的做法。而无论表达张狂的草书,模拟民间心态的隶书,复古的篆书,以及后世满清的碑学,来对抗官方帖学,从来都没有形成官方承认的主流,中国书法,是在传统形成的夹缝中所形成的。而作为艺术创造本身,独创性从来不是中国书法所强调的,书法的要求便是 抄
,老老实实的模仿。<sup>[18]</sup>
清代文字狱和更高强度的思想管制,使金石学成为士大夫逃避世事的去处,通过时间的累积,金石考证,无意间形成一种挑战现行历史的真相还原,并间接借古讽今,这种风气,伴随碑刻的出土,波及了书写的技术规范准则。一时碑学大盛,清代的书法碑学,如果从1840年算起,包括何绍基、杨沂孙、赵之谦、桂馥、杨守敬,再到后世的吴昌硕、康有为,<sup>[19]</sup>这一风气,伴随对刑徒砖刻、晋人残纸、民间经卷、陶器铭文等的重新理解,在官方定下来的书法规范中,加入民间元素,进而形成碑学与帖学两个对立的美学范畴,这种对立,可以说是时代风气促成的保守和激进的对立,也可以说是民间流派与皇家在审美意象上的对立,民间阶层,对于皇家审美意象的反抗。碑学这一运动,使后来民间所理解的 书法
,除了馆阁体所确立的楷书标准之外,更加入了晋以前的一系列遗物,这些遗物与阁帖一起,伴随照相术的推广应用,成为对 书法
这一词语及传统的重新诠释。于是,后世学子,便在碑和帖所混杂而成的 书法传统
中,学习书写,而那些还在沿袭前人关于碑学和帖学何为正宗,何为美的争论,则仍然引用着前人所形成的规范及标准来进行作为争议的依据和评判,而没有意识到,这种争论,实际上是在封闭的中国世界中,官方和民间审美标准的分歧,而帖学和碑学的分歧,在于要么抄阁帖,要么抄古碑。而并没有真正回头去反思过为什么要抄而不是自由的独创这一问题。
从技术观点上看,中国书法作为一个传统本身而言,便约定了 抄
的事实和规范。除非放弃毛笔和水墨,又放弃中国的方形文字,<sup>[20]</sup>否则,只要是中国书法,便必须老老实实的抄。当士大夫用毛笔和水墨承接下民间艺人下的技术传统时,书法艺术便成为毛笔水墨的囚徒,当颜柳欧虞确立了书法的正统时,书法便成为唐楷的囚徒。只有当毛笔水墨变化成为钢笔墨水,再进一步变化为鼠标和键盘时,当鼠标键盘,在已经眼见的最近,在各种输入法对方形文字的输入同化之后,最终于以千人一面的书写,完成传统所不能完成的大规模复制之后,中国书法,才慢慢摆脱文化因素,成为真正的古董,而属于少数人可以选择的休闲消遣,同时,这种消遣再没有传统受皇家推崇的高下之分,而只是一种个人的兴趣选择。
回顾唐以来的书法批评及书写技术,在技术上,中国的书法史,显示出一种纯粹的手艺,而非可大量复制的系统技术,尽管有如此多的考试者渴望着书写出一手好文字,却只有少数的书法家的作品作为法书流传下来。相对于书法作品而言,关于书法的理论,集中在审美理论的研究,而不在于执笔技法和书写材料的研究。而坐姿,执笔技法,书写材料等的变化,则成为每一代书法成就的无意识背景及约束条件,这种约束,使对前代书法的模仿不可再现。缺乏对这些约束条件的深入研究,使得每一个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手工作品,而不能成为机械时代的大规模复制品,而使每一民众均可受惠,可以说,尽管中国的制度背景提供了一个书法群体,并通过制度化形成一个规模组织制度,但在条件上,却无法使书法成为一种完全可复制的技术,而皇家的审美规范,则一直试图以统一划一的规范,去人为的强化、规训、引导受制度激励的科举者,以达致一种千人一面的书写。这种规范,源自中国的制度及文化,而成为中国书法的潜意识背景,由于这种制度本身追求统一面貌,而扼杀个体创造力。其结果,便形成中国书法在强烈的社会制度变迁之后,仍不自觉的以其审美意识,继续影响着那些所谓中国文化的热爱者,传递着书写背后的文化意识形态。
[1] 中国从秦开始,就一直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比如公元1200年前后,人口已达1亿多。相对于这一时期其他地方的人口,无疑令人惊讶。
[2] 从秦到清,战争、和平交替,犹如经济周期,每几百年,王朝便转手一次,形成一种动荡。在这个过程,与外界也陆续接触,比如游牧民族时不时会入侵,甚至定居下来,比如蒙古。另外,丝绸之路、佛法东来、郑和通西洋等等,均开辟了和外界进行思想、物质交流的途径,但整体上,尽管这些行动或多或少,对于中国文化形成一些冲击,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主流文化的思维脉络。
[3] 与此对照的是,在那些和外族接触、战争的边缘地带,抽象文化和精巧艺术未得到发展,但武器制造技术却得到改良。
[4] 春秋战国时,由于竞争作用,思想可以不受中央集权管制,也可以在市场中自由竞争,可以自由聚众讲学,个人的创造力和魅力得以完全自由发挥,单这一点,与此后持续两千余年的高度思想管制比较,确实值得令人追忆,而其基础可能是因为各国的分裂和自由竞争,而统一的中央集权,反过来起了压抑作用。
[5] 比如孔子,其收入除了收取学生的酬金,也偶尔做一下官,领取俸禄,但所提供的,主要是人事制度思想。好谈天道的老庄,在冥思万物之间的生生不息时,仍忘不了背后的人事兴替,法家的学说,更是直接为人事伦理定下成文的规章制度。
[6] 独创性的重要,在于一个竞争背景下,思想的价值,虽然不直接从发表论文得到奖金,但却可以通过获得君主的认同而获得回报。但反过来,君主的口味,直接决定了思想是否会被接受,从而修辞演说术及叙事技巧被高度发展。
[7] 作为中国聪明的统治者,李世民是很早便意识到,开民智之后将对统治带来巨大威胁的人。而科举制度,提供了一种大禹治水式的疏导,而非堵塞。这种制度一方面为阶层流动提供了一个途径,减少社会摩擦。另一方面,万品皆贱,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令到无数聪明的人才将精力消耗于考试,只要通过考试,便可以成为皇朝的官僚、皇帝的家奴,而在一个产权归属于皇帝的家天下世界,这两者事实上没有什么区别。
[8] 尽管如此,宋明二代仍然发展出很多实用技术。如果没有此后欧洲海盗以强兵利炮敲开国门,可以预见的是,纯智力思考的抽象文化,作为一个寄生于政治实体上的附属物,和寄生于市场的技术一样,极有可能仍将沿着前人已经规划设定的路子继续自发演化下去。
[9] 钦天监是直属皇帝控制的部门,在实践上,留下大量天文记录,但在传统中国,由于天人感应的政治学说,天文学一直和人事纠缠不清并受到政治约束,而没有发展成为超离人事,独立发展的科学。
[10] 比如宋朝的数学家秦九韶、李冶均是地方的官吏。
[11] 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和艺术的区分,并不是特别界限分明,所以文学青年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
[12] 秦灭六国,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奏请焚毁 《诗》、《书》、百家语
。民间禁藏《诗》《书》。到汉时,文字已与前朝大为不同,孔府出《壁中书》,马端临谓为科斗或蝌蚪书,皮锡瑞谓为古籀书,或又谓篆书,西汉已不通行。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之争,除了语法,语义的争议之外,与文字辨识也有关系。正是这种争议,才引起此后一系列文字、训诂、校勘等文献考据学。
[13] 《后汉书》记载,蔡伦在公元105年间完成对纸张技术的改造并上报皇帝。
[14] 比如175年的嘉平刻石。按照公元100年前后编就的《说文解字》,此时的文字,大概有9000个左右。东汉的石经,主要是为了确立官方典籍的权威性,减少解读文字的分歧,强调文字内容,而非书写美感。佛教徒刻经,较官方为晚,但基于信仰因素,规模和数量更见宏伟,自汉末至唐初间,多次发生灭佛,故佛经多刻于摩崖和岩洞之中,摩崖刻经,以大字为主,多为佛经片段,因为字体远大于后世的手写体,所以并无法详细显现笔触间的变化。
[15] 比如《崔瑗复葛元甫书》说 贫不及素,但以纸耳
。而左思的文字,也使洛阳纸贵,可知此时纸张已经广泛代替绢素作为书写载体。
[16] 王谢家族的显赫背景以及富裕状况,与书法被提升为一种有闲阶级的手艺而变得非常精致明显有关。汉末到魏晋间,权政变数,外似宽而内实忌,于当政无可用事者,便转事清谈,风云之志淡而老庄之学起。大量的有闲阶级出现,但时局却高度钳制言论及思想,转事清淡及艺术,也属必然之理。而民间于纸张、笔墨大量流行,被及庶人。故流风波及,成一代面貌。
[17] 按照沈尹默的说法,王献之的书法风格,比其父更受推崇,右军逝世之后百余年间,其书体不如子敬受潮流喜好,王羲之被后世推崇,与唐太宗的个人喜好有关。唐太宗刻意推崇王羲之,贬抑王献之,并将这种喜好进一步通过他的臣子推广。(见《二王书法管窥》)
[18] 这种理论延续下来的例子,是日本的刷字,只能被看成异端。
[19] 甲骨文的发现,并大量出土,引用更早的民间老祖宗字体,来反对官方帖学,是典型的中国特色。
[20] 比如说,采用包子和面条,改用锲形文字,但这很容易被看成怪诞的行为艺术,而不被中国书法范围所涵盖。
中国文化的系统思维及方法论,源自易学。现今通行为《周易》,传说为周文王所创。《周易》之前,有《连山》、《归藏》。这三者,即是 三坟五典
中的三坟。<sup>[1]</sup>按照前人注解,不同之处在于占卜时起卦方式不同。<sup>[2]</sup>根据后来出土文物,有指《周易》起卦以乾坤为先后次序,而《连山》《归藏》则以 坤乾
为先后次序。《连山》《归藏》后来失传,好事作伪者,故弄玄虚,每托其名,夸大其词。<sup>[3]</sup>
《周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古经》,涉及符号、卦爻,言辞晦涩,歧义甚多,不可索解。<sup>[4]</sup>后世称《易经》。二是《大传》,包括七种十篇,又称 十翼
,传说是孔子所作,属于对卦爻的解说文字,内容及思路更为连贯,称《易传》。<sup>[5]</sup>
以《周易》为基本文本,早期书籍,如《论语》《吕氏春秋》《战国策》等,重在关注其间的道理。汉以后,形成三种不同的解释思路:易象、易数、易理。
易象:
汉易以象数解义,即以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释卦辞和爻辞,<sup>[6]</sup>汉易之著名作品,包括孟喜《周易章句》、焦赣《焦氏易林》、京房《京氏易传》、苟爽《周易注》、虞翻《周易注》、魏伯阳《周易参同契》、郑玄《易纬》等,均是沿这一思路发挥。<sup>[7]</sup>
易象这一流派,主要注重对于物体的形象观察和比喻,到后来,又参合天文、地理、医药等,衍出不同门派,比如堪舆玄空学定风水布局(俗称看风水),观天象定国运气数,观面相手相定一世吉凶等。汉以来,强调 天人感应
学说,关乎国运,历法牵系民生,由此引起钦天监及历法之争,影响天文学走向,而和西方占星术相通。观面相、手相被纳入占卜之学,至今民间流传。
民国以前,地大物博,民间尚土葬,因此堪舆玄空也非常流行,书籍如郭璞《古本葬经》、青鸟子《青鸟葬经》、杨筠松《二十四山向诀》、李思聪《地理总索》等,影响民俗,千余年之久。到清末尚有沈竹祁《沈氏玄空学》。近代人口拥挤,火葬兴起,堪舆之学才真正变成屠龙之技而无可用,于是改头换面,改成看家居布局。
易数:
这一体系的思路,大体遵循 无极—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
的思路,然后越来越繁杂,所谓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穷於三十六,再重而得到三百八十四。成为早期数学演算的开始。<sup>[8]</sup>
数学渐渐被剥离之后,便变成专事占卜。汉以后,以京房六爻占卜及邵雍梅花术数两大派为主,其他则如子平斗数、紫微斗数、铁板神数等,甚至奇门遁甲,则属于民间江湖。官方主流经典,为与《六壬》相关的书籍。清修《古今图书集成》,于六壬收《大六壬类聚》。编修《四库全书》,于六壬取《六壬大全》。<sup>[9]</sup>民国时,尚有韦千里的《千里追命》流传。由于人口繁殖过快,每一分钟均有大量婴儿出生,故传统所设定的时辰概念,已不足以应付、解释同一分钟出生儿童在命运上的差异,因此,又参合时代概念,衍生出种种解释。惟自1949以后,大陆这学派被列为迷信,无法再吸引聪明才智者参与,因此所提供的衍生学说,也变得错漏百出,成为彻底的骗财之术。
易理:
这一流派重在强调阴阳辩证之间的关系学说,魏晋以后,王弼《周易注》 扫象不谈
,以《老子》《庄子》玄学解《周易》,而复兴易理之学,专取卦意之义,<sup>[10]</sup>此派学说,类似于基督神学的寓意解经法,以《易经》为基本文本,做任意阐释,从而大大拓展了这一文本的解释力。经唐孔颖达《周易正义》、李鼎祚《周易集解》而为宋儒发挥而及明清。
宋儒如朱熹《周易本义》、程颐《易传》、司马光《温公易说》、赵善举《易说》、林粟《周易经传集解》、李杞《周易祥解》、邵伯温《易学辨惑》、吴沆《易璇玑》、项世安《周易玩辞》、周以夫《易通》、蔡渊《易象意言》、魏了翕《周易要义》、董楷《周易博义》、丁易东《周易象义》皆大致通义理。
但到宋儒之时,佛道释三教激荡,再解释《易经》时,已不局限于义理,而试图会通象数、易理,以成为一个统一面貌。
以上大致为基于《周易》为基本文本,所衍生出来的象、数、理三个思路。神秘主义、哲学思辨各行其道,各取所需。无论遵循何一途径,就其方法论而言,均是试图以某些最基本的简单规则,演化出一个体系,来解释并预测世事。而其演化越复杂,与世事重合度便越低,而最终未免破绽百出。反而,易理一路,其基本的辩证思维,被儒家吸收之后,二元对立,简洁而易用,虽粗陋却少破绽,不易被挑出毛病,反而成为中国传统二元对立认识论这一基本思维。
但总体上说,两千年前的基本思维框架,作为一种千年古尸,拿来欣赏无妨,但迷信其中尚有瑰宝,而言之凿凿者,则未免民智未开,或居心可疑了。
[1]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日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其经运十,其别九十,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廖。以八命者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眡高作龟。大祭祀,则眡高命龟。凡小事,莅卜。国大迁、大师,则贞龟。凡旅,陈龟。凡丧事,命龟。
[2] 郑玄注云:
三《易》卦、别之数亦同,其名、占异也。
孙诒让《周礼正义》进而解释说:
名异,谓《连山》、《归藏》卦名与《周易》或同或异;占异,谓《连山》、《归藏》以不变为占。
[3] 这是中国的传统做法。
[4] 如: 初九:潜龙,勿用。上九:亢龙有悔。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等等。
[5] 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6] 如: 乾
取象为天, 坤
取象为地。
[7] 由此又诞生出《易纬》,即为《易经》之纬,其用意以 纬
为 经之翼
。
[8] 这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试图以一种数学神秘主义来猜测人间运道的 逻各斯
。
[9] 这即是民间俗称 算命
,以四柱定一世命运。
[10] 乾卦不取天象,而取 健
义、 刚
义,坤卦不取地象,而取 柔
之义。典型之解释方式,如坎卦不取水象而取 陷
义、 险
义,即一阳陷于二阴之中。
异端问题,实质上涉及政权及教义的合法性问题。王朝对异端历来的做法是斩草除根。<sup>[1]</sup>
中国自汉董仲舒以来,以儒家教义为政治合法性之依据,天子为社稷所系,若天子崩,则政权之合法性,以血缘传承,依嫡幼而定。按照标准儒家教义,《曲礼》 国君死社稷
,国君自杀便标志着王朝终结。<sup>[2]</sup>
政统的合法性,牵涉士大夫安身立命的合法性问题。但士大夫们实际上并不太在意谁来当皇帝,只要皇帝愿意接受儒家学说作为王朝的基本教义,士大夫们便获得了道统上的认可。
至于王朝之间的更替,可以有各种理由,比如尧、舜之间的禅让制度,甚至邹衍的五德循环说,均可以被引申来解释王朝交替的合理性。<sup>[3]</sup>汉唐以来,王朝叠代,多由暴力获得。李渊为隋杨旧臣,宋祖为柴氏旧臣,唐太宗杀兄废父,武则天出于后宫,其名分的合法性均颇为可疑。王夫之在《宋论》第一卷中,用一种很抽象的说法
帝王之受命,上者以德,商周是也,其次以功,汉唐是也,而宋,命也,
用 命运
来解释这些问题。
后世的历史学家,在重新叙述历史时,所判断哪一个是合法政统,往往与自身所处境况有关。杨联升在《中国历史上朝代轮廓的研究》中说:
中国传统将一个有合法的继承家系的朝代(正统)和一个篡位的朝代或者傀儡朝代相区别,然而,这一区分所采取的标准会随着历史学家所处位置而变化。
杨联升以 三国的正统问题
来说明以地域为标准和以血缘为标准之间的冲突问题。在西晋时候,魏(曹操)被认为正统,因为它从汉接过皇位并转给了晋,同时,魏也占据了那时中国的心脏地带——黄河领域。但到了东晋时候,因为东晋处于偏安,所以对处于相似境况的蜀(刘备),便开始强调基于血缘的合法性。到宋时,这一冲突更加明显。北宋的司马光认为魏具备合法性,南宋的朱熹则认为蜀具备合法性。
政统、道统是否合一,还是分离,可以成为一种政治助力,也可以成为一种政治阻力。<sup>[4]</sup>对于士大夫来说,政统是否和道统一致,牵涉按照儒家的标准,是该出来做官,还是该遁世逃避问题。<sup>[5]</sup>典型的例子,比如崇祯皇帝的自杀行为,李自成入京时,如果崇祯皇帝接受失败命运,举行一个禅让的仪式,将玉玺大印传给李自成,那么,士大夫们便可以继续名正言顺的为新皇帝打工。但崇祯皇帝的举动,意味着他并不承认李自成的合法性,这逼着士大夫们只好起来勤王。但如果按照正统的教义, 国君死社稷
,崇祯皇帝的自杀行为,同样标志着王朝的终结,士大夫们的勤王行为的合法性,同样存在问题。于是,教义只好被重新解释,顾亭林在《日知录》中便解释说,
天子则四境之内无非其土者,无往不可。以倡言天子死社稷者为浅学小儒。
吴廷燮进一步说,
《曲礼》所言国君,皆指诸侯而言,明思宗竟以天子殉社稷为正,此未知天子以四海为家之义。
说到底,均只不过为自己之所为寻找一个合法性依据而已。所以后来当清兵渡江打到了福王的小明朝,带着一卷福王的投降书,王觉斯、钱谦益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投降新王朝,继续打工。<sup>[6]</sup>
明以后,清代数百年之后,又巨变。如果重新检视冯玉祥逼宫、梁巨川死难以来王朝之变化,如陈寅恪所言,王国维自沉,代表着保存在《白虎通》中的正统教义的沦落,立宪选举成为新的合法性教义。所以,袁世凯称帝,则是宣布不遵循这种立宪的游戏规则,所以只能导致引起兵变和内乱。而自北伐战争以来,中原大战,无论谁胜谁负,总必须去为自己确立一个道统合法性。蒋家王朝的依据源于其体系是继承孙中山而来,而孙中山的合法性,则源自推翻清王朝以来的立宪游戏规则。
1949年以后,蒋中正遁迹海岛。胜利者只好重新解释历史,一方面重新诠释,以为历朝造反暴乱者可以为王,另一方面则求诸外教,以马克思的三阶段论作为道统立法依据,然终与传统文化不符。故四九以来变化,也多与此有关。其实,若果南方小朝廷,如福王般主动的送上一卷投降书,以被招安的方式,完成道统和政统的合一便甚理想。连战来访差点点便完成了这个事情。只可惜时易时移,小王朝的更替早已遵循新的游戏规则。未免令这数十年的阶级斗争,和对《水浒》的重新解释,变成铁拳打空,自己受力,反过来担心阶级兄弟依样画葫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1] 所谓卧畔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2] 明朝崇祯皇帝即是一例:
李自成攻代州,陷固关,犯畿南,帝诏天下勤王。李邦华等复请太子抚军南京,李建泰疏请南迁,不听。帝曰:
国君死社稷。朕将焉往。
乙巳,贼犯京师,京营兵溃。丁未,内城陷,帝自缢于万岁山。”
崇祯皇帝下了一通《罪己诏》,然后自杀,此种行为,乃是完全按照最正统的儒家传统而为,这也是后来史家不再理会福王的小明朝存在,而将甲申年作为明朝终结年限的原因。
[3] 王莽在位时,便更换了一系列的钱币、颜色、年号,甚至地名,以配合这种规律,而显示其合法性。
[4] 骆宾王的《缴武氏文》,便是以道统反对政统。
[5] 这个问题,在西方基督教会,类似于基督第几性和位格的争议,看似迂腐,却是所有一切争议的起点。
[6] 此节可参读陈寅恪《柳如是别传》。
人性的问题,是各种宗教立论以及各学说的出发基本点,并且各执一词。
道教:为中土土产宗教。老子《道德经》说,
为吾有身,患莫大也。 大道废,有仁义;智能出,有大伪。绝欲去智,少私寡欲。
看起来俗人若昏,独其昭昭,很是世故。庄子说
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
得老庄传统的道士和墨客,或专研房中术,或练元婴以求长生,可以说,道教实际上并不太关心善恶的起源,而更关注个人的存身之道。所以,道教是一个个人之学,而不是一种伦理之学。
儒教:孔子说
食色性也,
不太主张以后天的道德标准去衡量先天的气质有无。但他的学生们却意见大不相同,孟子主张性善: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sup>[1]</sup>
荀子主张性恶: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后来程朱理学,走孟子一路,所以后来《三字经》便主张
人之初,性本善。
而恶,则只是一种 善的缺乏
,而并非真实存在的事物。
佛教:佛教看众生,从无看起,向着成佛的目标迈进,六道轮回,以最终是否成就大智慧来论断,而不以当生当世而论。对众生而言,善的佛性与恶的无明,一体两面,在生死,是无明,出生死,便是佛性。从佛教说,性善性恶,其实不是问题。因为在千世万劫的因果轮回中,这个问题已经被消解。
祅教<sup>[2]</sup>:其教义是典型二神教,善神代表光明,恶神为万恶之门。火是善神代表,拜火,也拜太阳。<sup>[3]</sup>祅教教义中,善恶乃与天地俱生,其争斗,无始无终。
摩尼教<sup>[4]</sup>:基于祅教学说,吸收基督教的诺斯替派(Gnosticism)及少量佛教教义而成。摩尼教的教义为两宗三际,两宗指明暗,也即善恶;三际指初际、中际、后际,即过去、未来、现在。主张有天地之时,只有善恶二宗。善宗即光明王国,恶宗为黑暗之王(魔王)。二宗始于混沌之先,故善恶同源,与拜火教相通。
景教<sup>[5]</sup>:属于基督教一支,其教义主张,上帝无始无终,三位一体,创造天地万物和人。基督教义中,以撒旦为恶之化身。但《圣经》文字,容易引起冲突。比如《圣经·创世记》第一章中,神说:
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既然人是按着上帝的形象而被创造出来,而上帝是全善全能,为何还有恶?《以西结》第二十八章十五节,解释说道,神没有创造一个邪恶的撒旦,而是创造一个善良而完全的天使长。由于骄傲自大,天使长堕落为魔鬼。但骄傲自大,正是七宗罪<sup>[6]</sup>之一,罪又从哪里来?奥古斯丁不得不竭尽心力,创造了 原罪
这个概念。让亚当、夏娃的后代,去为他们的先人在远古时代的一次放纵行为千秋万世的买单赎罪。
精神分析学派:精神分析强调利比多和集体无意识,将人类行为归入深层的无意识状态,看起来,更类似一种宗教。荣格主张, 集体无意识
乃是先天遗传,诱发因素则是后天影响。
博弈论:博弈论的开始假设是人的不合作特征,讨论合作如何从不合作中被诱导出来。纳什均衡的囚徒困境演示了一个例子,如果完全基于彻底的个体自私选择,可能会导致群体的低效率。
社会生物学: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为基因如何合作以最大化延续提供了大量例子。
遗传学和基因:如果人性的善恶是胎生遗传的,那么,有必要找到关于善恶的基因,才能判断善恶的天性存在与否。可以说,遗传学和基因的研究,可以为各种文化理论关于善恶的看法,划一句号。
[1] 见《孟子·告子上》。
[2] 又称拜火教,约公元前600年—前500年,波斯人锁罗亚思德所创,依其仪礼特征而命名。萨珊王朝期间(约226—851年),被立为波斯国教。公元7世纪,波斯被阿拉伯人征服,祅教也日渐衰落。在《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辛巴达航海遇见拜火教徒时,已视其为邪教。拜火教传入中国约北朝时的北周(公元6世纪中叶),唐时,唐人据其音而造新字 祆(xian)
,以指其神,在两京及西北各州有祅祠,用以怀柔西域胡人,但不许本土民间祈祭。五代、北宋时犹存,至南宋以后不见于中国记载。
[3] 参阅《陈垣史学论著选》。
[4] 创始人摩尼(Mani,约216年-274年),约在中国的东汉末年,此时佛教也开始传入中国。宋代《佛祖统纪》记载,唐武则天延载元年(公元694年),波斯有摩尼僧带《二宗经》朝觐,开元二十年遭禁。安史乱后,摩尼教借助回鹘的势力,重入中华。此后70余年间,一时为盛,为三夷教(摩尼教、拜火教、景教)之首。会昌三年(公元843年)为唐武宗所禁,转为地下宗教,民间传为 食菜事魔
。依仪式而言,摩尼教素食但不拜火。
[5] 景教为基督教一支,是基督教的聂斯脱里派,为 叙利亚人聂斯脱里于公元428年所创。叙利亚人聂斯脱利曾是皇帝任命的罗马帝国京城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他主张基督的 神、人两性论
,遭到持 一性论
的亚力山大主教西利尔的反对。这本来是东方教会内部的神学上论争,但二派分别受到帝国皇帝和罗马教会的支持。双方论争激烈,聂斯脱利终于在公元431、449年两次以弗所会议上被裁定为异端。聂氏本人被撤职,在流放中死去。他的门徒被迫东迁,在波斯传教,颇有发展,成为一个独立教派。时受宽容,时遭迫害,于公元635年传入中国。又名大秦景教,现存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碑文记述了景教于唐朝贞观9年(公元635年)由叙利亚教士阿罗本从波斯传入西安。由唐太宗派高级官员携仪仗队去郊外 宾迎入内
,给予礼遇和支持,让他在宫殿里译经,在内廷中布道。并下诏许:准他在京畿建造大秦寺、于诸州各置景寺,崇阿罗本为 镇国大法主
。景教在唐朝有了很大的发展,享有 法流十道、寺满百城
之盛况。碑建于唐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明天启3年(1623年)于西安西南周至县终南山麓唐大秦寺所在地出土,在土中埋了842年。大概是在灭教战乱中被保护埋入土中的。
[6] 七宗罪即:暴食、贪婪、懒惰、欺骗、骄傲、嫉妒、愤怒。
西文的 economics
<sup>[1]</sup>与中文的 经济学
含义不同。这种不同含义,一方面显示了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性,另一方面,引起理解差异,反过来,这种差异,又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文化的特性。
政治经济学
一词,则源自法语 oeconomie
对拉丁语 oeconomia
<sup>[2]</sup>的扩展。 政治经济学
一词首先出现于法国。一般认为,1615年孟克列钦(Antoynede Montchrétien)在《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的书中第一个使用 政治经济学
一词。但1948年金(King)的研究指出,早在1611年也就是比孟克莱田早4年,迈耶尔·蒂尔凯(Mayerne Turquet)就已经使用了 政治经济学
。在英国,威廉·配第于1683年和1691年使用了这个词。詹姆斯·斯图亚特(Sir James Steuart,1767)是第一个把 政治经济学
作为自己书名的英国经济学家。
把作为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与提供物质财富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含义在19世纪的上半叶是极为广泛的。
边沁、穆勒、麦克库洛赫等都把 政治经济学
确定为研究管理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体系。小穆勒则坚持 政治经济学
是研究财富生产和分配规律的科学,需要对事物进行深层研究和说明。
马克思为这个词语带来了政治斗争和社会阶层的意味,在一系列著作中,马克思认为 政治经济学
是研究和探索 市民社会的解剖学
,恩格斯则把 政治经济学
描述为是 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分析
。鉴于 政治经济学
这一名称容易造成人们某些误解,认为这门学科主要是研究政治与经济关系,有的学者建议改称 财富学
,有的建议改称 经济学
。1879年,马歇尔夫妇把他们出版的基础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定名为《工业经济学》。1905年,当杰文斯最后一次出版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时,便将该书改名为《经济学原理》。英国的经济学家尤其是马歇尔,是提倡和推广“经济学”这个概念过程中的主要贡献者。到了20世纪的20年代, 政治经济学
几乎已经都改称 经济学
。
到罗宾逊夫人、凯恩斯,再到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
经济学被简单地看作是一套分析工具。不是教条,而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智慧的工具。
沿着马歇尔的道路,经萨缪尔森数学化之后,经济学彻底的成为了韦伯所说的 与价值判断无关论的工具
。这成为20世纪以来的经济学主要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沿着加里·贝克尔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路线,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又重新扩展到了政治生活等非经济问题的研究上去,形成新的政治经济学,布坎南的弗吉尼亚学派通过公共选择学说使得经济学与政治问题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形成的 新古典政治经济学
,而由科斯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也可以看成某种政治经济学。于是,政治经济学的含义变得更加复杂,而纠缠其中的,则是马克思主义者对 政治经济学
阴魂不散的复辟主张。
回顾完西文中的 economics
,再来看中文中的 经济学
,汪丁丁在《经济原考》中对这个词语的词源做了说明:
经
,章太炎《经学略说》:“古代无纸,以青丝绳贯竹简为之。用绳贯穿,谓之经。”《离骚》:“经,径也。”《说文》:“经,织也。”《左传》:“夫礼天之经也。经者道之常。”由此引申出“治理”和“规范”的意思。《诗·大雅》:“经之营之。”《周礼》:“体国经野”,“以经邦国”,“经,法也。王谓之礼。经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由此和 济
字相连接。
济
,《说文》释名“济水”而外,无详解。《易经》有“既济”,“未济”二卦,其义似应从“治水”而来(治水,“齐水”也),再引申为“利用”,“管理”,“完成”,“丰盛”,“给予”,“利益”。《易·系辞》:“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臼杵之利万民以济”。从“济”字的“规范”和“完成”义又引申出“中止”的涵义。《诗经》有“既不我嘉不能旋济”。《康熙字典》引《左传》:“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又见《辞海》引《书·陈君》:“必有忍,其乃有济。”所以,“济”字的“止”义含有后来《大学》“止于至善”的意思,与“明明德”相接,这就回到了 经
字。
汪丁丁指出,中文中的 经济学
,本身意味着经义之学和利益之学,从而兼具 义利之辨
,经济和道德双重意味。<sup>[3]</sup>进而,汪丁丁将其阐发为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问题。
但是,汪丁丁只考察了 经
与 济
的本来含义,并没有进一步考察 经济
这个词语将 经
、 济
两个单字连起来的词义变化。他谨慎的指出 经济
这个最早似乎见于杜甫的诗中,这种论断是相当谨慎的。王彬彬的《“经济”补说》引用了李白的《嘲鲁儒》中 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
的句子,指出最早将 经济
二字联用的,也许是李白。王彬彬引述日本富山大学竹浪聪的考证,认为东晋道教葛洪(283-363年)的《抱朴子》内篇中, 以聪明大智,任经世济俗之器
中的 经世济俗
,为 经济
一语的“原形”。
事实上,唐诗中,大量出现 经济
这个词语,最先使用的,可能是卢藏用。<sup>[4]</sup>、<sup>[5]</sup>但 经世济俗
并非道家思想,而是儒家政治思想。这一思想,源于孔子对周礼的修订,沿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一路径,以个人修持为起点,以经邦济世为终点,构成中国儒家处理自我和世界之间的基本伦理关系。历经汉唐、宋明、直至晚清,一直是中国正统思想的核心体系。<sup>[6]</sup>与其遵循汪丁丁将中文的 经济学
的基本冲突定义为 义利之辨
,不如说,中文的传统意义上的 经济学
乃是最正宗的儒家思想中的 经世济俗
之学。<sup>[7]</sup>
如同竹浪聪说明, 经济
一词,唐以后传入日本,其义渐狭,专用指财务政策、财政措施,深合西文 economics
之义。这也正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原题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所研究的作为文明的背景条件的国民财富的性质,而不是作为国家致富的经世之义。当日本翻译英文文献时,使用这一词语时,两者含义其实一致。
等到中国从日本间接引入文献,严复翻译《原富》(又译《国富论》)时,坚持将 economics
译成 计学
,并在《原富》卷首的 译事例言
中说明:
计学,西名叶科诺密,本希腊语。叶科,此言家。诺密,为聂摩之转,此言治。言计,则其义始于治家。引而申之,为凡料量经纪撙节出纳之事,扩而充之,为邦国天下生食为用之经。盖其训之所苞至众,故日本译之以经济,中国译之以理财。顾必求吻合,则经济既嫌太廓,而理财又为过狭,自我作故,乃以计学当之。
同时严复在《四十自序例言》中所说的,
此二百年来,计学之大进步也,故计学欲窥全豹,于斯密《原富》之外,若穆勒、倭克尔、马夏律三家著作,皆宜移译。
如同本杰明·史华兹说明:严复之所以选择斯密的著作,乃是因为斯密的著作是源而不是流。<sup>[8]</sup>但当严复强调斯密关于政治经济学的见解, 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目的是增进本国富强
,歪曲了斯密的原意。这源于严复与斯密的思想意识的不同。如果说,斯密运用了自由主义原则以强调重商主义的话,那么,严复对斯密的翻译,却是自1840年以来中国强国之梦的重新开始。
汪丁丁指出,严复清楚地意识到斯密教义中的 义利之辨
,并在《原富》按语中,指出孟子 亦有仁义而已,何必言利
以及董生 正谊不谋利
这种正统教义的问题在于 化于道皆浅,几率天下祸仁义
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尽管严复带有强烈的强国情结,但基于他对经济学传统的理解,在翻译 经济学
一个词语时,坚持使用 计学
而不用 经济学
,显示了其已经摆脱了传统士大夫的 经世致用
的角色,而独立思考经济运作规律的可能。
但 计学
一词并没有得到广泛地运用,相反, 经济学
一词更为流行,这或许显示了儒家思想的粘力。等到经过苏联列宁重新注释的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时。马克思关于 政治经济学
的见解,便正如赫恩及麦克劳德所担心的,与政治和意识形态纠缠不清。而这种理解,反而和中国儒家传统非常合拍,对于换个皇帝打工的士大夫阶层来说,这种表达或许更加准确。
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歇尔—萨缪尔森化的 economics
,在中国受到广泛流传,却一直因为牵涉政治及价值问题而引起很多争议的过程。可以清楚的意识到,这种争议,事实上,是传统儒家文化以及中国历史屈辱与梦想的意识形态期望,和理财之学百余年来的冲突的延续。或许等到这种屈辱真正不再,而 计学
不再被寄予民族复兴的期望时, 经济学
才得以真正还原其 计学
的面貌。
[1] 罗卫东,《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一个简单的考证》(未刊稿): econom
一词源于希腊。 eco
的意思是家务, nom
的意思是规则。因此 Oikonomike
或 economics
的出头含义就是 家政管理
。亚里士多德在分析主人和奴隶、丈夫和妻子、父亲和儿子三部分组成的家庭时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这个道德哲学上的含义一直延续到18世纪哈奇森(1755)和斯密的著作《道德哲学体系》之中。
[2] 罗卫东认为:用 经济
一词表示节俭、勤俭、精心管理家庭和其他组织财务也是拉丁语发展的。
[3] 这和苏格兰启蒙时代将 经济学
视作研究 一个社会里生产、交换,消费
的学问一致。也和亚当·斯密一方面书写《道德情操论》,另一方面书写《国富论》一致。
[4] 《李太白集》中 经济
一词出现四处,《杜工部集》中 经济
一词出现五处,比李太白(701—762年)年长的,张九龄(678—740年)、孟浩然(689或691—约740年)、王昌龄(约698—756年)均使用过这一词语。比杜工部(712—770年)年长的,王维(701—761年,又作698—759年)、高适(706—765年)均使用过这一词语。从年代上说,在《全唐诗》中,最早使用 经济
的,极有可能是卢藏用的 埋没经济情,良图竟云已
。
[5]《列传第四十四·卢藏用传》,藏用工篆隶,好琴棋,当时称为多能之士。虽隐居于终南,却执着于经济,后世有 终南捷径
一典以讽刺之。
[6] 经过孔子修订的《礼记·大学》开篇: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7] 从唐诗中开始,梁徐勉和元帝诗中,
早怀经世方,留心在庶绩,厉精思治纲。
《宋史·王安石传·论》中
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
元《皇朝经世大典》,皆显示了 经济
一词的中国传统渊源。
[8] 本杰明·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第5章《原富》。
古德纳夫(Goodenough,1957)提出,
文化不是一个物质现象,它不是由事物、人、行为和情感构成,而是它们的组合,文化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事物的行事,是人们洞察、联系以及解释这些事物的方式。
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将文化理解为一种共享的符号系统。<sup>[1]</sup>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进一步,指出, 文化
作为社会成员共有的交流体系,存在于人们之间,而不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
韦森说明:当哈耶克指出
个人几乎像遗传的本能那样无意识地习惯于遵从习得的规则,由于在两者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以至于我们无法对这两者做出严格区分
时,哈耶克的 习得
,几乎可以说就是指格尔茨的 文化模式
。进一步
如果按照古德纳夫、列维-斯特劳斯、格尔茨的思路,将文化看成为某一人群所共享的、社会的传承下来的知识和意义的公共符号交流体系,就能轻省的将由个人的习惯、群体的习俗、工商和社会惯例以及法律和种种制度,视为文化在社会实存体系结构商的体现、固化、显化和外化,而反过来,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则可看成历史传统背景下人们交流中所形成的观念性镜象。<sup>[2]</sup>
从而,可以将 文化
做进一步区分:外在的部分,是现实的制度变迁,内在的部分,是关于制度的信念。 文化
按照泰勒式的定义,实际上只是一个概念而已,所以奢谈文化者,很容易便变成 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最终却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内在信念的文化必须外化成为真正的制度运作,才能体现出来。而制度变迁,作为一种可观察到的博弈结果,在博弈的过程和博弈行为者的选择过程中,显示了博弈者的信念。
常规而言,文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中,文化被视为维系制度稳定的演化基础。培顿·扬在《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的序言中说:
我认为制度是由许多个体积累性经验经过长期发展而出现的,一旦它们互相作用结合成一种固定期望与行为模式时,一种制度便产生了。
一方面,文化指向人对社会的认知,每个社会人的直接生活空间,并不是生活在抽象规则中,而是生活和个体和物质的实在世界之中,人们通过社会交流和社会博弈,生成和积累关于 自我如何成为自我
的知识,而这一系列由经验、理解、意义、语言、信息所构成的知识及观念体系,便成为每个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选择的判断,和对他人的期望,整体上,形成此群体的文化模式。另一方面,假定其他人不变的情况下,做和过去相同的选择,可能是最优的,而人则可能依照过去的惯性而进行策略选择,这使得文化可能通过符号系统和现实生活而自我复制。这可称为 信念自我复制制度
。<sup>[3]</sup>
如何打破这一循环?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作为维系博弈重复进行处于稳定均衡状态的信念系统,一旦发生认知危机,便有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制度能否被接受,与博弈参与者的信念认知有关。而任何变化,只要能引起信念认知上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制度变迁。青木昌彦区分出一系列的因素,包括外部诱导性因素和内部的积累性影响,<sup>[4]</sup>均可能导致这种信念认知危机。<sup>[5]</sup>
从这一角度上说,教育和其他国家的案例,由于可能影响此在的博弈,从而,信息、媒体的开放,无疑将带来更大的制度变迁,而这种变迁,由于更充分的体现了博弈者的选择,可能是累积危机最小的变迁。从而,对媒体、信息进行管制的背后,是对现实既得利益和权力进行变革的恐惧。
[1] Shared symbolic systems of cumulative creations of mind.
[2] 韦森,《文化和制序》。
[3] 试图通过读经而复兴儒家思想和社会,则是试图通过符号系统重新复制过去的社会。
[4] 青木昌彦,2001。外部环境变迁如:
- 新的技术创新(如电视、电话、互连网的发生及民用化);
- 封闭的经济交换域与外界扩展的市场交换域接触(如改革开放);
- 外部冲击:人们意识到与外部的明显差距;
- 相邻国际域出现大规模制度变迁(如苏联解体,日本投降);
- 后果函数的政策参数发生巨大变化(比如早期的粮油制度,后期的暂住证制度、户口制度)。
内部的累积因素包括:
- 累积性后果导致资产、权利和社会角色分配的不平等,规则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 现存制度安排中的变异数量及能力已经达到一定显着程度。
[5] 危机变迁带来的影响,是突然的冲击,比如通过某些事件,三年自然灾害、长江决口,而显现了现实制度的缺陷。